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注册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如果我们想注册公司的话,首先得有注册地址,这时可以通过租赁房屋的形式确定办公场所。租房就要和出租方签署租房合同,那么注册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我们收集了一篇范本,接来下让我们一同做个了解。
   注册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产租赁事项,订立本简易租房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坐落在_____区_____ 路(街)_____ 号的房产(房屋建筑面积_____ 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协议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产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 元。
  租赁期限自_____ 年_____月_____ 日至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止。租金按月(季)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_____ 日内交付给甲方。付款方式:
  三、上述房产出租给乙方使用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由乙方使用。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权益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权仅作为_____ 用房。
  五、房产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产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产,甲方将提前_____ 个月通知乙方。
  六、房产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以修复;
  4、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的房产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担上述房产,应提前_____ 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简易租房合同。
  七、简易租房合同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金额的千分之_____ 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上述房产在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简易租房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简易租房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十四、本简易租房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租房合同副本一份,送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月 日?
  总之,我们和他人合伙注册公司时,要事先确定好办公场所等事项。对于和出租方订立的注册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要做到条款清晰,内容全面。否则,如果后期因为租房合同引起纠纷,就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合同条款完整的话,即便双方发生争议,也有处理解决的依据。


·一、父母房屋赠与一个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父母房屋赠与一个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

·新婚姻法婚前个人购房的归属有什么规定?
      婚姻的破裂双方为了避免损失更多的利益就会选择离婚,如今是法治社会,因此离婚需要走法律程序。一般在离婚的过程中,主要的问题集中在关于房产的分割......

·按揭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离婚时如何分割按揭房产
      在生活中,夫妻在结婚前或结婚后的短时间内,一般都会买房,毕竟有了自己的住所咱才能安心的处理其他事情,可天有不测风云,有些夫妻在房贷还没还清的......

·购房时的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首先
      购房时的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首先,商品房认购书,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在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约定将来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合......

·郑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郑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近年来,社会发展越来越迅速,人们的生活水准越来越高,国家为了人民生活的更好正在做出不断地努力,拆迁改造就是一个很......

·由于房价的居高不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贷款买房。然而对于一些人
      由于房价的居高不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贷款买房。然而对于一些人来说,即便是贷款买房也负担不起,有时候由于各种原因,还要花费一些不必要费用。那么......

·不管是进行房屋出售还是房屋出租,其实多少
      不管是进行房屋出售还是房屋出租,其实多少都是会产生一定风险的。而作为当事人要是不能正确应对风险,势必就会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而在风险产生之前......

·房产证丢失可以补办吗?
      房产证丢失可以补办吗?房产证这般重要的东西一般是好好慎重收着的,没有房产证,房子不仅住得不踏实,也无法上市交易,即使有个急用,无证的房子也办......

·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房子孩子?
      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房子孩子?一、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房子孩子怎么处理?(一)出轨离婚房子等财产如何分割1、出轨离婚房子等财产需要协商分割......

·租房合同对方毁约如何维权
      租房合同对方毁约如何维权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单方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索赔如下: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

·怎么不通过中介买房子
      怎么不通过中介买房子1、看房。首先看房时,一定要看该房屋所有权证,了解该房是房改房还是使用权房或者只有临时产权。如果是房改房,还需了解业主是......

·房屋买卖中的违法行为
      1.阴阳合同、司法判决避税或将增加所谓的阴阳合同,是指二手房买卖双方签署两份合同,一份合同是真实成交价格,另一份合同是为了规避个税的虚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