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一人重伤肇事车逃逸处罚:肇事逃逸法律规定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交通事故一人重伤肇事车逃逸处罚:肇事逃逸法律规定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1、交通肇事逃逸致人重伤,涉嫌交通肇事罪,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至于赔多少钱,要看受害人的伤残等级来确定;3、触犯刑法133条交通肇事罪,属于公诉案件,不能私了;4、受害人不追究了,属于刑事案件,必须由法院适当量刑。人和车都在事故发生后逃离事故现场;弃车逃逸,即当事人将车留在现场,人逃离事故现场。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情节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为此当事人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严重后果。原来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条例规定;1、肇事后逃逸的,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2、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准申领驾驶证;3、因逃逸致使受害人死亡的,依据刑法规定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情况下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处罚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终生禁驾。因逃逸致使受害人死亡的,依据刑法规定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新法加大了对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力度。在此,我也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千万不要选择逃逸,逃过一时,是不能逃过一世的,最终逃不了法律的制裁。一般来说肇事逃逸属于公诉的案件,不是私了就可以解释的事。肇事逃逸的,应该吊销其驾驶证,并且致人死亡的海会处以三年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肇事逃逸对于许多人来说是一件较为苦恼的事情,因为涉及的人员太多对于责任的追究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难度,所以对于此类问题的解决最为关键的就是肇事者自己主动承担有关的责任,这样对于问题的解决就会存在实质性的作用。
  
  
  


·一、交通事故误工赔偿分责任认定吗?
      一、交通事故误工赔偿分责任认定吗?1、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2、要......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及赔偿步骤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及赔偿步骤是怎样的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

·机动车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
      机动车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一)误工费特点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

·交通事故退休后误工费有吗?
      交通事故退休后误工费有吗如果受害人已退休但还在工作仍然按照造成实际收入损失进行赔偿。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

·递交虚假学历可以辞退员工吗?
      递交虚假学历可以辞退员工吗?一、递交虚假学历可以辞退员工吗?递交虚假学历可以辞退员工,员工在应聘时填写的应聘登记表里,最后是否有一栏文字,......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保险赔偿怎么办?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常常在互联网、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上看到许多关于交通事故的新闻,有些交通事故甚至导致多人受伤乃至死亡,给受害者及其家人带来......

·违法停车罚款有滞纳金吗
      现在汽车的数量越来越多了,有时候停个车都没有位置,遇上紧急的事情就只能违规停车,之后就收了到罚单,有的人说到时候年审一起去交掉就可以了,有的......

·被别人故意撞我车判刑吗
      交通事故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丶危险驾驶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

·一、交通事故精神创伤可以获得多少赔偿金?
      一、交通事故精神创伤可以获得多少赔偿金?交通事故精神创伤可以获得的赔偿金一般不会低1000元,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

·南京交通事故中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道路上车辆急剧增加,我国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事故安全威胁越来越严重。南京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也越来越高,对于造成受害者死亡的赔偿标准,南京......

·商品房的交易流程是什么?
      商品房的交易流程是什么一、商品房的交易流程是什么(一)全款买房的流程1、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自己的买房需求;2、搜索相关楼盘信息,挑选......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