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大家对于醉驾肯定都是有着了解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您对于醉驾肯定都是有着了解的,我们国家对于醉驾方面的问题处罚是很大的,一般情况下如果说我们的档案当中有案底的话是不可能办理出来签证的,也就是不可能出国的,但是醉驾一般都是没有案底,所以醉驾是不影响出国的,但是如果因为醉驾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是有案底的,这样是影响出国的。
  
  
  一般情况是可以的! 有案底不影响出入境!
  
  
  目前,办理世界各个国家签证几乎都没有正式的规定有犯罪记录的人不能申请签证,个别国家如玻利维亚、卢旺达等国会要求提供无犯罪证明并且公证。
  
  
  不过,这类人群在办理签证过程中,使馆相对会比较关注。
  
  
  像欧美一些发达国家,在办理签证时是不要求提供无犯罪证明的,在审理签证时使馆一般不会查阅个人档案的,但有必要的话,也有可能会通过其他方式调查个人的信息或社会工作情况。如果申请人有犯罪记录,如盗窃等记录,肯定是不受大多数国家欢迎的。使馆审核也会谨慎衡量给予结果。
  
  
  申请美国签证时,DS160表格有一项是要求申请人填写“是否有过威胁到公共安全的行为?”
  
  
  如果你的情况选择的“是”,那么签证官面试时,肯定会着重审查的。也有可能直接SAY SORRY!
  
  
  当然,说有犯罪记录就会影响到签证结果,并不是绝对的。
  
  
  酒驾和醉驾处罚新规定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5、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其实醉驾是不影响出国的,因为醉驾并不是严重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但是醉驾是对自己和别人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的行为,所以说虽然不会影响出国,但是对其他的事情肯定多少是有影响的,我们在喝酒之后可不能开车,处罚和危害都很大。
  
  
  
  


·强制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强制离婚需要什么手续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一)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

·国家规定的丧假有多久
      国家规定的丧假有多久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

·离婚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在现实生活中,离婚是普遍存在的。对于离婚,争议最多的地方莫过于财产的分配,以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我们知道,离婚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

·小孩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了,父母还需要继续抚养他(她)吗?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是,也存在以下两种特殊情况:(1)对于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起诉离婚后多长时间能自动离婚?
      起诉离婚后多长时间能自动离婚?离婚,要么两人一起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要么上法院起诉,得到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书。规定分居2年,可以以夫妻感情......

·一、离婚两个小孩抚养权怎么判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一、离婚两个小孩抚养权怎么判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什么离婚两个小孩抚养权首先应由双方协商,一般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处理。如果孩子比较小,......

·丈夫死亡妻子有抚养费吗?
      丈夫死亡妻子有抚养费吗?此时孩子抚养权归母亲,车祸死亡应该有赔偿金,赔偿金中包括孩子抚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一般是给父母子女的。老公车祸其实......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量刑规定有哪些?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是指违反国家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社会抚养费征收期限是否有限制?
      社会抚养费征收期限是否有限制?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受时效限制。由于社会抚养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因而其并不受两年时效的限制。根据违法生育或......

·起诉离婚时被告不出席怎么办?
      起诉离婚时被告不出席怎么办?起诉离婚时,原告和被告一般都必须亲自到庭。如果被告不出席,法院会公告对被告采取拘传的措施。法院拘传被告还是未到......

·起诉离婚他不到怎么办?
      在夫妻生活过程中,男方有外遇或者小三的时候,女方作为受害者,如果不接受男方的道歉,可以提出离婚。对于男方拒绝离婚的,女方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提......

·离婚后争取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后争取孩子抚养权吗?离婚之后是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