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违章扣分罚款标准是怎么样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交通违章最基本的就是对行为人进行扣分,交通违章有非常多种情形,闯红灯,酒驾等等。那么关于交通违章扣分罚款标准是怎么样的?闯红灯的扣分标准是扣六分,并且还要罚款一百,酒驾直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就是扣满十二分等。
  
  
  一、交通违章扣分罚款标准
  
  
  (一)交通违法的处理:(被交警抓到)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二)从2012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 记分:(是摄录罚款)
  
  
  1、闯红灯,罚款200元。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
  
  
  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
  
  
  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
  
  
  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
  
  
  6、逆行,罚款200元。
  
  
  7、违停车,罚款200 元。
  
  
  (三)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6分:
  
  
  1、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2、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四)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3分:
  
  
  1、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
  
  
  3、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4、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5、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
  
  
  6、不按规定超车和让行、逆行。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不符合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或者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未按照规定申报变更信息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交通违章扣分罚款标准中规定了酒驾的行为人,如果被抓到现行犯,直接扣十二分,吊销驾驶证,一般的酒驾是要交警才能够抓到的,电子眼是抓拍不到行为人是否饮酒的,所以生活中酒驾没有被抓获的例子还是非常多,应该加大力度进行管理。
  
  
  
  


·交通事故醉驾谅解书重要性是怎样的如果醉驾并引发交通肇事罪
      交通事故醉驾谅解书重要性是怎样的如果醉驾并引发交通肇事罪,积极赔偿并得到受害人书面谅解书是有必要的,可酌情从轻减轻判决,是否判决缓刑由人民法......

·交强险免赔有哪些?
      交强险免赔有哪些法定情形一、交强险免赔有哪些法定情形根据《保险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以及《交强险条款》的规定,交强险法定免责......

·在高速上倒车是违法的吗
      在高速上倒车是违法的吗有的人在高速公路上面行使,发现自己错过了出口,因此就会在高速上进行倒车。我们都知道高速上行使对车速都是有要求的。那要是......

·我们身边肯定发生过交通事故
      我们身边肯定发生过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会伴随着误工费,我们国家对于误工费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误工费是由肇事......

·一般强迫交易罪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强迫交易罪是怎么量刑的?《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

·交契税能隐瞒多套房吗
      不能。国家各部门的法规(如税局、海关等)都规定如少征税,是可以在一定时间内要求补交的,所以必须要交。这个属于逃税行为。《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临时工工资怎么交个税?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临时工工资怎么交个税?按工资薪金计算临时工、季节工,与企业签定长期或短期劳动合同或协议,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

·交通事故的正确处理流程
      交通事故的正确处理流程1、打开车辆危险警告灯,也就是常说的双闪灯。并在车的正后方放置三角警示牌,放置距离城市道路为50-100米,高速公路为150-2......

·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交的材料
      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交的材料一、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交的材料(一)收养人的收养申请;(二)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三)收......

·交通事故致死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还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对于受害人家属而言,最关心的莫过于:交通事故致死如何赔偿?......

·一、交通事故死者拦腰撕碎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死者拦腰撕碎怎么处理?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金怎么算
      在交通事故中的赔偿,除了常见的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外,若实际造成了受害人精神方面的损害,那么也是可以要求肇事者支付精神赔偿金的。那具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