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人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人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人的数额计算。
  
  
  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人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2项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人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人计算,对收人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二、时间计算
  
  
  1、非持续性的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
  
  
  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
  
  
  在近几年中,随着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驾驶员的不当操作所引发的交通事故也是频繁发生,那么交通事故不仅会给伤者的工作带来不便,也会给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误工费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受伤者的损失,如果出现了不支付的情况,我们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权。
  
  
  
  


·公司股权转让如何交税所得税?
      公司股权转让如何交税所得税?作为民营类的有限公司,在成立之初是离不开股东的,因为有了股东的资金支持公司才能得到运转,才能走上盈利的道路。但是......

·私自改装车辆该怎么处罚
      私自改装车辆该怎么处罚一、私自改装车辆该怎么处罚对擅自改装、拼装机动车的维修厂家,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

·转让商标交易正常多久时间以及流程是什么?
      转让商标交易正常多久时间以及流程是什么?商标交易正常时间商标变更、续展和转让从申请核准一般约需四到六个月。(一)商标注册申请时间:商标从申请......

·如何对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划分发生交通事故时
      如何对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划分发生交通事故时,在报警后,交警会及时出警,然后对交通事故的现场进行勘验,并根据交通事故的勘验情况,能够划分责任的,......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垫付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常常会发生,因此带来的交通事故问题常常困扰着我们。今天,我们就为您谈谈交通事故责任的垫付问题,当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了受害方......

·无证驾驶摩托车车被扣怎么取出来
      把罚款按时交上就可以把车提出来。无证驾驶处理最好是在15天内完成。驾驶人应当在15天内缴纳罚款,然后交警出具放行证明,配合被暂扣车辆的所有合法证......

·婚姻共同财产车一辆怎么分配?
      婚姻共同财产车一辆怎么分配?车辆其实和其他财产一样,如何分割都要分情况。车辆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车辆和其他财产一样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

·一、法院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法院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书范本是怎么样的?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联系电话申请事项:伤残等级鉴定事实与理由:贵院依法......

·受雇开车涉嫌电信诈骗罪辩护如何进行?
      受雇开车涉嫌电信诈骗罪辩护如何进行?受雇开车涉嫌电信诈骗罪辩护应当仅仅围绕着我们国家刑法当中所规定的不构成共同犯罪的罪名来进行一个辩护,一般情......

·交社会超生抚养费减免征收的条件是什么?
      交社会超生抚养费减免征收的条件是什么《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

·车祸后起诉要满足哪些条件
      车祸后起诉要满足哪些条件一、车祸后起诉要满足哪些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谁是原告,有谁来主张权利,这看......

·机动车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代理词范文包含哪些内容
      关于xxx与xxx、平安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代理意见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xxx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代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