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法律规定起诉要抚养费怎么办?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根据法律规定起诉要抚养费怎么办?
  
  
  可以通过诉讼主张抚养费,具体金额应考虑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应超过对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
  
  
  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
  
  
  4、开庭前准备好证据
  
  
  5、如果您准备请律师,最好在一开始就去找律师咨询。
  
  
  二、抚养费官司怎么打
  
  
  打抚养费官司应该知道以下关于抚养费的支付标准以及支付方式的内容,然后根据以下规定去收集证据主张抚养费: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根据法律规定起诉要抚养费怎么办这个问题,我们国家起诉要求不要费用的话,法院在符合有条件的状况下都会受理,受理之后根据实际状况来进行判决,这种判决的话,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孩子的实际需要来进行,除此之外,给您介绍一下相应法律规定。
  
  
  
  


·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多少费用是多少?
      诉讼离婚是离婚的其中一种途径。当双方选择诉讼离婚,整个流程下来,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而这个费用,则从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经济......

·申请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哪些
      在需要申请婚姻无效的时候,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但此时并非任何人都有权申请,此时对申请婚姻无效的主体作出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并且因为实际导致......

·离婚后财产保全怎么写?
      离婚后财产保全怎么写?1、财产保全是要提供相应担保才能确保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和相应担保即可。2、可以由你朋友委托......

·离婚后不按时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不按时付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如果一方拒付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就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夫妻一方能在离婚后不给小孩抚养费吗
      一、夫妻一方能在离婚后不给小孩抚养费吗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

·关于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关于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

·一方犯重婚罪去哪里报案
      一方犯重婚罪去哪里报案1、对于由被害人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仍按1979年12月15日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的规定执行,由......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前提必须是要以离婚前提吗?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前提必须是要以离婚前提吗?婚内也可以分割共同财产,可以协商的话自己写一个婚内财产分配协议。诉诸法律的话麻烦一些,婚姻法司......

·怎样办理起诉离婚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夫妻之间婚姻无法存续下去的时候都会走向离婚,通常情况下,一般是夫妻双方能和平处理协商一致直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另一方面夫妻双方因财产、孩子抚......

·起诉离婚要什么手续,起诉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
      夫妻感情走到终结,经过双方协商感情不和闹至法院,法院应如何处理?根据我国司法规定,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必须要办理相应的手续。那么您知道......

·一、对于重婚罪一般判多少年?
      一、对于重婚罪一般判多少年?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重婚罪一旦定罪,将会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是有配偶又......

·不适宜结婚的疾病包括什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规定的禁止男女结婚的情形包括两种,一种是人们熟知的近亲之间结婚,另一种就是患有不适宜结婚疾病的情形。但就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