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模板分项工程承包合同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我们您都知道,在盖新房时需要与施工方签订合同,那么,房屋模板分项工程承包合同是什么?即指在一座复杂的房屋修葺中,每个工程队负责的项目不同,为保证不耽误施工速度,并且各施工队之间密切配合而签订的合同,我们来看一下。
  
  
  房屋模板分项工程承包合同是指一方,即承包人按期完成并交付他方(发包人)所委托的基本建设工作,而发包人按期进行验收和支付工程价款或报酬的合同。
  
  
  委建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承建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第一条:建民房概况
  
  
  1、本合同建房位置为: 。
  
  
  2、房屋类型:共两栋,东侧为框架结构五层楼房,西侧为砖混结构 三层楼房。附房屋设计图。
  
  
  3、房屋面积(允许实际误差±%):东侧房屋总面积为 平方米。西侧房屋总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承包方式:包清工,乙方包工包料(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主体材料及外墙保温、防水、外墙大理石、瓷砖、楼梯扶手、粉刷、采暖、门窗、上下水管道、屋内暗线敷设等材料,以及施工期间的钉子、铁丝、切割片、小线等消耗品),以上材料由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规格、型号购买材料,并达到国家建筑材料验收标准。但是甲方负责购买东西楼层屋内的地板砖,施工仍归乙方。
  
  
  第三条: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为固定工价,根据房屋面积按每平方 元计算,工程总价款为 元。
  
  
  2、进场后乙方先进行东侧5层房屋施工,进场甲方支付乙方 元。东侧第一层施工完毕甲方再支付乙方 元;待第三层施工完毕甲方支付乙方
  元;待第五层施工完毕甲方支付乙方 元。东侧施工完毕进行西侧房屋施工, 待第一层 施工完毕 甲 方 支付
  
  
  乙方 元;待第三层施工完毕甲方支付乙方 元。以上施工为主体工程,待东西侧房屋主体工程施工完毕后由乙方进行东西房屋的配套工程,施工完毕后,甲方支付乙方
  元,剩余工程款自工程验收合格60日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第四条:工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第五条:工程质量
  
  
  1、房屋主体以及内外粉刷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甲方随时监督施工质量,如存在施工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提出,乙方应进行返工,相关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2、若因建筑材料问题导致工程质量瑕疵的,均有乙方负责,进行返修或返工,相关损失和费用(包括由此新产生的工程款)概由乙方承担。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均有乙方承担。
  
  
  第六条:安全责任
  
  
  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止事故和意外发生。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出现伤亡事故以及施工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责任导致工期拖延,房屋未能及时验收的,每迟延一日滞纳金为 元。
  
  
  2、非因乙方责任导致工期拖延的,拖延部分双方互不追究,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其他约定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中途提出工程变更的,应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工期相应顺延。
  
  
  2、本工程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内发现或发生问题,乙方应负责维修。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模板分项工程承包合同是什么?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律师或者相关负责人应该就相关条文重点解释,以免在日后发生争论时,产生不必要的麻烦,我们也劝告您,在房屋改造或者装修时,也要保证财产安全,选择信任度高的地工程公司。
  
  
  
  


·发生了劳动争议之后,应该怎么来解决比较好
      发生了劳动争议之后,应该怎么来解决比较好一般我们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为劳动争议,而对这类争议的处理与对一般争议的处理是不同的。当然,......

·劳动协议书格式
      劳动协议书格式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结算方式  4、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二、劳动合同含义  劳动法......

·事业单位工龄工资每一年加多少
      事业单位工龄工资计算标准1、这次调整工龄津贴标准的范围是实行结构工资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2、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其工龄津贴标准......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如何顺延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如何顺延?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应该重新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自动顺延的情形是:(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

·不服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提出的依据是什么?
      工伤认定是指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申请的,由相关部门作出员工是否属于工伤范围的一种认定。工伤认定是获得工伤赔偿的基础。在实践中,有些工伤员工......

·被迫解除劳动关系条件有哪些
      一、被迫解除劳动关系条件有哪些根据解除行为是否经双方协商一致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面解除两种,其中单方面解除又分为用人单位的单方面解除和劳动......

·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动关系涉及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然而长期以来,由于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发生劳动争议时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

·拖欠工资行政处罚有什么
      拖欠工资行政处罚有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

·岗位工资和基本工资分别是什么
      劳动者在拿到工资条的时候,是否会仔细看看自己的工资收入包括了哪些部分了。通常工资收入的组成部分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工资以及津贴、奖金等......

·劳动者突发脑出血算不算工伤
      劳动者突发脑出血算不算工伤一、劳动者突发脑出血算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中有一种视同工伤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

·工伤认定笔录会还要做什么?
      一、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

·工伤认定上诉期限是多久?
      职工在工作中因为工伤事故受到身体伤害时,申请工伤赔偿是职工应享有的法定权利。在申请赔偿之前,需要先到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只有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