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格式条款的认定要注意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格式条款的认定要注意什么
  
  格式条款一般是用在可以重复使用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基于行业习惯、交易习惯在签订合同时就提前起草好该条款,在签订合同时也不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它在保险合同等合同中大量存在。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关于格式条款的认定的内容。
  
  
  格式条款的认定
  
  
  (一)并非一方提出、交给对方签署的所有条款都是格式条款
  由于前述三方面的特点,格式条款通常只能在合同当事人事实上的地位不平等、一方具有垄断地位、独占地位或优势地位时产生。一般来说,提出合同条款的一方不具有垄断、独占或优势地位,或虽然具有垄断、独占或优势地位,但没有利用这一地位,而是给了对方谈判的机会,对方在事实上拥有订立和不订立合同、订立什么样的合同条款的选择权,不产生格式合同和格式条款。
  (二)是否格式条款与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方式、方法有重要关系
  一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不与对方进行任何谈判,仅向对方出示合同文本要求其签字,则即使其使用的原本是合同范本,也要作格式条款认定和处理;一方提供给对方的原本是为不特定的多数人准备的格式条款,但在与某人签订合同时允许在其基础上协商修改,则该部分条款不属格式条款。
  (三)格式条款必须出自合同一方
  对于政府为了规范市场,统一起草、印制,要求当事人在交易中统一采用的合同,如目前广州市商品房预售过程中统一使用的房屋预售契约,不能认定为格式合同,而只能作一般合同处理。这种合同严格来说只反映了政府的意志,没有具体反映某一发展商和某一业主的意志,政府是格式条款的提供人,发展商只是一方当事人,不是格式条款的提供人,因此不存在“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的问题;这种合同文本一般由政府向发展商出售,由发展商向业主出示、按要求填写,但发展商使用该合同是因为政府部门的要求,而非自己自愿,而且发展商和业主的利益一般在合同中得到了较好的平衡。因此,也不能对发展商施以特别的限制,尤其是不能在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时,作出不利于发展商的解释。“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合同法的规定也说明了不是当事人拟定的条款不是格式条款。当然,格式条款由一方当事人拟定,交由政府审核或备案,不改变其格式条款的性质;合同条款由有关行业公会或上级公司拟定的,符合格式条款构成要件的,仍属于格式条款。生活中您签订的格式条款在提高合同效力的同时,有时会给一方当事人带来不公,如果一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意到格式条款,就会给自己权益带来损失。通过上文关于格式条款的认定可知,格式条款的认定必须出自合同一方,与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方式、方法有重要关系。


·出具借条要如何约定利息
      出具借条要如何约定利息一、出具借条要如何约定利息利息、利率一定要在借据中写清楚。依照《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自然人的借款合同......

·偿还借款利息的方式有哪些
      无论是非私人借贷,还是私人借贷,一般都是需要约定利息的,对于这些约定的利息,借款人一般都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去偿还。那么偿还借款利息的方式有哪......

·东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费用是怎样的
      东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费用是怎样的一、债权债务的表现形式债权债务的表现形式主要有:货款、加工款、租金、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贷款、加工......

·发行公司债券对股价的影响有哪些?
      发行公司债券对股价的影响有哪些?一、某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对其股价及公司本身存在着怎样的影响?是利好还是利空?不能一概而论。1、看债券类型......

·银行倒闭了贷款怎么办,相关规定有哪些
      银行倒闭了贷款怎么办,相关规定有哪些一、银行贷款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

·如何解决公司注销及债务清偿问题?
      如何解决公司注销债务清偿问题?公司注销后,由债务清算组核实债权,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

·他项权证到期贷款到期没还完的后果是什么?
      他项权证到期贷款到期没还完的后果是什么他项权证到期以后贷款也到期这本来就是顺理成章的,更加确切的来说,是意味着他项权证到期以后应该是把欠银......

·因为肺炎还不了信用卡可以申请延后还款吗?
      因为肺炎还不了信用卡可以申请延后还款吗?符合条件的,可以延迟还款,不会上征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

·制作借款协议要注意哪些
      制作借款协议要注意哪些在借款活动中,如果您属于“有钱就是任性”这种类型的,那您可以任性的、随意的去写借款合同,但对于一般人来说,在制作借款合......

·混合担保情况下,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其他担保人是否可以免除相应的担保责任
      现行法未规定担保人代位权,其他担保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并不能代位取得债务人提供的担保物权;即使在债务人物的担保被放弃的情况下,其他担保人依然......

·借条打条子怎么书写有效?
      借条打条子怎么书写有效?借条打条子应当书写以下内容才能够发生法律效力:1、内容要相对完善。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

·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公式是什么?
      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公式是什么?在众多的投资理财工具,银行存款是很多老百姓的首选,毕竟相对于其它方式来说,银行存款的风险最小,收益也最稳定。老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