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营企业海外并购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国营企业海外并购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国营企业海外并购的规模不断扩大,并受到社会各界的广大关注。因为我国对外投资的主要核心企业是国营企业,那么国营企业海外并购法律条例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中国国营企业在面临海外并购这种投资决策时注意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1、并购一定要与企业的发展战略相吻合。
  
  2、必须根据自身优势发展。
  
  3、根据企业本身的管理理念,文化和并购项目是不是可以融合。同时,在海外并购这个过程中成功的关键是到底中国国营企业能不能融入当地的文化。对于“走出去”的国营企业来说买下来仅仅是开始,最艰难复杂的往往不是并购本身,而是并购之后的资产整合和跨国文化理念的整合过程。对企业驾驭和整合能力需要长时间努力,这需要管理层有一个长期的计划和目标。
  
  二、相关的法规:
  
  我们国家现在目前海外收购的法规是非常的单薄,主要是一些办法和暂行规定,第一个法规是《对外投资过别产业指导目录》,是商务部外交部直接发的,这是2004年下半年发布的,总归涵盖了67个国家。这个指导目录规定在以上的67个国家相规定的产业当中,会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主要是有外汇、资金、税收、海关还有一些出入境的政策。
  
  第二个法规是《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这是2004年7月16日颁布,颁布之日起生效。这决定,他规定3000万美元对外投资,和一千万美元以上的非资源性的对外投资,要经过发改委的批准。
  
  第三个法规是《境外投资项目的暂行管理办法》,这是发改委在2004年10月9日颁布的,颁布之日起生效。这个办法是对国务院规定的细化。它还主要细化为资源类的开发类项目,两亿元以上,和用汇恶毒两千元一上的,发改委批准。
  
  第四个法规是《境外投资核准事项的规定》及,商务部2004年10月1号规定的,同时也生效。
  
  三、国营企业海外并购的现状
  
  自加入WTO以来,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中国国营企业的海外并购活动已非常活跃,步伐逐渐加快,无论是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还是对外劳务合作,都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近年来,我国国营企业更是在内外部原因的影响下掀起了海外并购的浪潮。即使遭到金融危机打击,但是“走出去”战略还是得到了积极的实施。海外并购的单位数量及金额还在不断上升。
  
  1、国企海外并购的规模不断扩大。
  
  2、 国企海外并购受发达国家政治因素干扰严重。在并购中政治因素显得非常重要。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动机多是为了获取有形或无形资源,由此而必然导致目前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目标企业集中于欧美等发达国家。由于中国的具体国情,政府仍然在涉及中国国营企业的并购交易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其参与程度远高于其它国家的一般情况。近年来中国的经济实力不断上升,使一些国家产生了较强的戒备心理和竞争心态,在政治上也招致更多猜忌。西方国家担心中国的国营企业海外收购会危害其国家安全并加深与中国的政治利益冲突,使中国国营企业海外并购的道路更加的崎岖。
  
  3、 国企在海外并购中运用了国际融资技巧。
  
  4、 海外并购手段和方式更加的多元化。尽管现金在跨国收购活动中仍是主要的支付方式,近年来的交易显示,股票和其它证券的使用亦见增长。
  
  5、 并购的行业在不断的拓展。随着中国宏观经济的发展,中国国营企业海外并购的行业与前几年相比已有较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虽然能源资源仍然是并购的主题,但其比例有所降低,电信、金融、交通等行业的并购已有较大比例的上升,其中最为突出的是金融行业的并购。
  
  2、在自然资源中,有色金属行业也成为海外并购的热门行业。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国营企业海外并购法律条例的相关资料,国家主要对并购中的外汇、资金和税收等相关方法明确了法律条例,在并购过程中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一切利益必须合法化。而国营企业在并购过程中要结合本身管理需要,才能得以顺利进行。如果您还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


·我国公司法对法定公积金与任意公积金的区别怎样?
      一、我国公司法对法定公积金与任意公积金的区别1、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是指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在年终结算时,对上年的税后利润在分配前,......

·公司法关于合伙人、公司的区别
      公司法关于合伙人、公司的区别?随着公司法的不断完善,之前模棱两可的概念公司法现在都解释得十分清楚,想要在公司法当中寻找到一些更为细微的的概......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怎么运营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怎么运营一、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怎么运营型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具有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和运营体系,一般都具有投资部门负责寻找项目调......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管理办法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管理办法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机制,全......

·新公司法实收资本要求转化有什么途径?
      一、新公司法实收资本要求转化有什么途径?1、将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会计上应借记“资本公积”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2、将盈余公积转......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三)以合法形......

·公司合同到期没续签后果是什么?
      公司合同到期没续签后果是什么?职业生活中,法律为了保障劳动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要求员工与公司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有一定的期限,仍与......

·公司法有限公司董事会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是对公司约束的法律法规,那么在公司法有限公司董事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机构,公司董事则是由股东在股东大会中选举产生的,是领导公司前进决......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后什么时候验资,如何验资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后什么时候验资,如何验资找专长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由于公司的经营是随着......

·总公司能否与分公司签合同?
      总公司能否与分公司签合同?总公司和分公司都是属于同一家,而双方要签订合同的话,一般都是属于公司内部的协商事宜,两者在进行签订的时候就要协商好里......

·分公司可以签租赁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签租赁合同吗?分公司可以签署租赁合同。《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

·物流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物流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些1、银行贷款2、发行债券3、融资租赁4、金融租赁。加强融资能力的办法:1、创新政府基金支持物流金融发展。2、加大税收政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