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期延误索赔怎么计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工期延误索赔怎么计算
  
  1、按照定额计价的工程索赔费用计算合同或者找遍文件约定的索赔内容计算。
  
  2、按照工程量的清单计价工程项目工程索赔费用计算计价,依据参照工程拦标价。
  
  3、没有按照约定支付的工程款,发包人出了要支付一定的工程款意外还需要按照同期银行同类货利支付拖欠的工程利息。
  
  4、停、窝工时发生的索赔费用计算包含机械费用,人工费用,材料周转费用,管理费用等等。
  
  索赔处理一般有两种方式:
  
  1、单项索赔:单相索赔非常的容易理解,它就是没意见索赔事项发生过后就报送索赔通知书,索赔报告书,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予其余的索赔事项混合在一起。
  
  2、综合索赔:从字面上您可能都知道了吧,综合索赔又叫做总索赔,一般在生活中都叫做一揽子索赔,就是对整个项目中发生的索赔事项集中在一起进行索赔。它是对整个工程(或某项目工程)的实际总成本与原预算成本之差额提出索赔。
  
  二、工期延误索赔依据
  
  1、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
  
  2、招标文件、 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 、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的各类签认记录,经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书,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等.
  
  3、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
  
  4、气象资料 、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
  
  5、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性文件.
  
  6、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施工记录 备忘录 施工月报 施工日志等)及工程照片.
  
  7、工程核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证等,各种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
  
  8、工程有关的图片片和录象,备忘录,对工程师或业主的口头指示和电话应随时书面记录,并请给予书面确认.
  
  9、投标前发包人提供的现场资料和参考资料.
  
  10、其他,如官方发布的物价指数,汇率,规定等.
  其实工程延误以后要索赔的不仅是包括误工费的,工期延误索赔的内容非常的多,包括材料周转,人工费用和其他的管理费等,甚至还会有关于违约金的赔偿,总之工程延期导致的整体法律后果是比较严重的,在索赔误工费的这一块可以到本站平台咨询专业律师。
  
  
  
  


·劳动者在夜间上班应否获得补助
      在生活中,由于工作种类的不同,有些劳动者是在白天上班,而有些劳动者却是在夜间上班。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夜间上班的应否获得补助呢......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具体标准: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

·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在社会生活中,用人单位处于某种缘由是会辞退职员的,一般来说,是否辞退需要按照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处理对于那些在劳动合同规定范围之外的情形,用人......

·钢结构工程属于专业分包吗
      钢结构工程属于专业分包吗钢结构工程属于专业分包吗专业工程可以根据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的允许,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

·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一种合法性的劳动保障式合同
      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一种合法性的劳动保障式合同,被广泛的应用于我国的劳动用人规章制度内。但有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了简化这一过程,在......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工资如何支付?
      现在许多劳动者在工作时难免会出现工伤的事故,事故有轻有重,但不管是轻重都需要有人来字符相对应的工资,那么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工资如何支付?休......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要怎么处理未签订劳动合同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要怎么处理未签订劳动合同,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1、和单位协商解决;2、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3、对仲裁结......

·多少造价的工程必须备案
      看具体情况定,各个地区略有差别,常规的规定是30万以上需要招标备案,也有个别单位要求10万以上就招标备案。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

·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是多少?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职工的社会保障方面做的还是比较好的,职工退休后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退休职工因病死亡的时候其家属还能拿到一笔抚恤金。死亡......

·怎么行使建筑工程款优先权呢
      怎么行使建筑工程款优先权呢一、怎么行使建筑工程款优先权呢行使法定优先权有两种方式:1、发包人和承包人协议折价;2、申请法院依法拍卖,且这......

·现实中,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若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都是
      现实中,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若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都是允许的,但在解除的时候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解除才行。若出现违法解除合同的情况,......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_____年___月___日甲方和乙方共同签订的_______期限的劳动合同,现经___方提出,双方协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