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如今离婚率居高不下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现如今离婚率居高不下,人们对于婚姻关系愈加不信任。在离婚的过程中,财产的分割占据重要地位,其中房子的更名过户最为重要。那么离婚房子更名费用怎么算了?我们在离婚的过程中如何去处理离婚房子更名过户呢?下面是对于该问题的一些解答。
  离婚房产更名过户费用有:(一)、税类: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二)、费类:1、登记费80.00元;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3、工本费20.00元
  在具体离婚房产过户中,可以分以下两种情况:1.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2.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房地产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书。准备好相关资料后,当事人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然后再到交易核心办理转绘;较后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取证。另外对于离婚后房产过户是否缴纳契税的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的规定,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缴纳契税我们可以知道离婚房子更名费用主要为税类和费类,主要和房子的产价有关。在离婚房子过户中,需要双方申请,亦或由婚前协议中的权利人申请登记,如果当时的房子属于夫妻共从财产,其房产过户只需要缴纳变更姓名的手续费。进行离婚房子更名过户,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详细内容可以咨询律师。
  
  
  


·新婚姻法夫妻婚后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新婚姻法夫妻婚后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

·离婚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

·受害者告重婚罪会影响小三吗?
      一、受害者告重婚罪会影响小三吗?告重婚罪是否会影响小三,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

·我们大家都知道
      我们您都知道,在岗位上突然被辞职的时候工作岗位是需要给我们赔偿代通知金的。对于代通知金想必我们您每一个人都会有一定的了解。我们您都知道代通知......

·一、法律规定如何拒绝付抚养费?
      一、法律规定如何拒绝付抚养费?不能拒绝支付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

·抚养权打官司需要多久
      一、抚养权打官司需要多久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立案;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一、婚礼后女方悔婚男方索还彩礼,是否能要回?
      一、婚礼后女方悔婚男方索还彩礼,是否能要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中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一是双方未......

·什么时候男方不能起诉离婚
      什么时候男方不能起诉离婚1、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如下:(1)女方在怀孕期间;(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2、前述情形如果是......

·离婚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
      离婚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婚姻本来是非常美好的一件事情,但是很多家庭在结婚之后就会出现很大的矛盾,不能及时的解决就会导致矛盾激化,最......

·请问起诉离婚诉讼状怎么写
      在当下婚恋自由,婚姻也不再注定是一辈子的事情。当婚姻关系无法存续的时候就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当其中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愿意离婚但针对财产、小......

·家庭暴力需要哪些证据?
      家庭暴力需要哪些证据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尽早的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是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如果时间过长,没......

·《民法典》对离婚时财产分配原则
      《民法典》对离婚时财产分配原则1、《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