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代通知金想必我们大家肯定都有所了解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代通知金想必我们您肯定都有所了解,我们根据字面意思就可以理解,代通知金就是代替了通知然后要支付的金钱就是代通知金。代通知金有很多的好处,对于工作岗位来说肯定是有极大的好处的。那么扣除员工代通知金相关规定有什么?
  
  1、需要看是否给企业造成了损失
  
  2、如果员工没有通知企业立即走了,且没有给企业造成损失,企业是不能扣员工工资的
  
  3、如果员工没有通知企业立即走了,且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该赔偿企业损失,如果工资额不能相抵,应该向劳动部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追加赔偿。
  
  4、但如果员工提前一个月通知企业,且到期后离职的,无论是否给企业造成损失都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用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代替这个提前通知期,主要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在失业时重新寻找工作所需要的时间的利益,代通知金按劳动者上月工资支付。  经济补偿金指用人单位按照一定的法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本人工资。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最多支付12年。
  
  若单位没有缴纳社保,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若未签合同,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以及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克扣的工资、加班工资及赔偿金、失业保险金等。
  
  建议委托律师搜集相关证据,协商不成及时向当地劳动稽查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最大限度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未签订劳动合同 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拖欠工资 经济补偿 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三十八条第二项)。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我们可以看出对于扣除员工代通知金我们国家是有着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对于扣除员工的代通知金的情况一般可以归结为员工主动离职,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等情况下我们是可以进行扣除员工的代通知金的。但是大部分的情况下都是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
  
  
  


·离婚诉讼未成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诉讼未成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离婚诉讼未成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对......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多少钱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多少钱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

·在年末,相信大家都可以有几天空闲的时间去陪自己的父母和孩子,
      在年末,相信您都可以有几天空闲的时间去陪自己的父母和孩子,然而还有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应该就是发年终奖了吧!各个地区几乎每家公司在年末的时候都......

·婚前财产离婚之后怎么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
      婚前财产离婚之后怎么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

·如果一方犯重婚能报警吗
      如果一方犯重婚能报警吗?1、可以报警,因为重婚的行为可能触犯刑事上的重婚罪。所以你可以让警察来调查。2、重婚罪即是自诉案件,也可以提起公诉。如果......

·夫妻双方争取小孩抚养权要什么证据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要是出现双方都想要小孩抚养权的情况,那么多数都是无法协商一致的,在当事人之间就会因为小孩抚养权问题而产生争议。这种情况下,......

·申请执行抚养费可以申请几次
      申请执行抚养费可以申请几次要看相应的执行依据是怎么写的,原则上来说可以申请一次。只要是对方没有按时给付就可以要求执行。实践中一般按照半年或......

·离婚后抚养费一次性支付可以吗?
      离婚后抚养费一次性支付可以吗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实践中,支付抚养费一般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

·引诱幼女卖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引诱幼女卖淫罪构成要件:(一)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二)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

·婚后两年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
      婚后两年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1)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归个人;(2)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

·一、离婚小孩财产怎么判决书有哪些?
      一、离婚小孩财产怎么判决书有哪些规定若双方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有约定,应当按照约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若没有约定或者就孩子的抚养权无法协商一致......

·一、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一、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么样的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