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人变更股权转让需要哪些材料?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公司法人变更股权转让 ,依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法人变更,股权转让,应当提供公司登记备案书,制定险的公司章程,召开股东大会,决定股东转让,填写股权转让协议,以及收付款证明,携带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股东当场签字,5天以后领取变更以后的营业执照。
  
  公司法人变更,股权变更需要的资料如下:
  
  1.需要从工商局领张公司登记备案书(可从工商局网站上下载),根据要求进行填写。
  
  2.制定新的公司章程。
  
  3.召开股东大会,大会制定股东会决议。
  
  4.需要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和收付款证明。
  
  5.准备原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和复印件。
  
  6.携带公司公章和资料去行政服务大厅,由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7.材料审核合格后,需要股东到场签字。待5个工作日后,可以领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变更法人代表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 (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公司股东变更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4.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公司的股东资格就发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综上所述,公司法人变更股权转让,股东变更流程,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工商局申请,工商局受理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如果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工商局在5天以后发放新的营业执照,如果提交的材料审核没有通过,工商局应当通知。
  
  
  
  


·股份公司股东股权转让流程有哪些?
      股份公司股东股权转让流程有哪些?(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流程(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

·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法人一般是谁?
      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法人一般是谁?一、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法人一般是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企......

·侵占公司资产一千万判多少年
      侵占的数额达到一千万的,是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可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

·集体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一、集体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

·公司发起人虚假出资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发起人虚假出资要承担什么责任公司发起人虚假出资,将对公司的整体发展有着巨大的负面影响,甚至导致一些不可挽回的结局,而且,虚假出资对公司......

·没钱挣小股东自动退出可以吗?
      没钱挣小股东自动退出可以吗?一、没钱挣小股东自动退出可以吗?不存在自动退出的规定。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公司股东退出方式包括股权转让、公司......

·公司法关于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哪些
      公司法关于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哪些?我国经济的发展使得市场上成立了越来越多的公司,面对如此激烈的市场环境,许多企业可能会由于管理不善或没有资金......

·公司法对章程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对章程的规定是怎样的我国境内的公司要在公司法的约束之下正常的登记运转,除此以外,公司内部的管理机构也必须制定出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不仅......

·企业分立的账务处理方法有哪些
      企业分立的账务处理方法有哪些?一、税务处理原则无论是存续分立还是新设分立,119号文按股权价款支付方式的不同,将其又进一步分为免税分立和应税......

·股东未出资可能承担什么行政责任?
      股东未出资可能承担什么行政责任?按法律规定,对于股东未按期出资的,一般情况下,不属于虚假出资行为,股东不按约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

·私募基金是有限合伙企业吗
      私募基金是有限合伙企业吗一、什么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契约型基金或者资产由......

·司机毒驾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司机毒驾保险公司是否赔偿?在现在的社会当中,不但有酒驾,毒驾也是个问题,人们谈起酒驾,可谓是“谈酒驾色变”,可是毒驾的危害远远大于酒驾。吸毒......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