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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终止合同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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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是所有的合同一旦确立以后,合同当中的各方合作者就不具备能够随意撤出的这种资格了,就算是在劳动关系当中职工自己要终止的也有一定的程序,而换成公司提前终止合同的话就会涉及到经济赔偿的问题了。应该有些职工都遇到过被提前解聘了的这种状况吧,所以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来了解一下单位终止合同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一、单位终止合同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裁减人员的;
  
  6、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9、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不愿意再续订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11、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12、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因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们首先要提醒您一点的就是不是所有情况下终止合同都有赔偿的,有赔偿是建立在我们并无过错但是被单位提前给解聘了的,赔偿的标准按照每满一年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员工在被终止劳动关系的那一刻自己心中应该清楚具体的原因吧,所以自己没错,但是却被单位解聘了就一定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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