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工伤方面我们国家规定的是要有相关的补偿规定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对于工伤方面我们国家规定的是要有相关的补偿规定的,对于工伤我们您肯定都是非常的关心的,因为工伤非常贴近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工伤的种类分很多种,其中就有一个是骨折方面的工伤规定。那么手指骨折工伤鉴定十级有何相关规定呢?
  骨折如果没有后遗病症的话,是典型的十级工伤。
  工伤保险待遇是由社会保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支付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work-related injury insurance)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患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的死亡、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亲属必要的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康复、社会康复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职工在发生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依法进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其中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职工应依照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享受不同等级的工伤待遇。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中针对工伤保险费缴纳规定,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应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职工个人不缴纳。以北京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例:企业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2%-2%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对于手指骨折工伤鉴定十级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手指骨折在没有后遗症的情况下这就是属于典型的十级工伤,所以说我们如果手指骨折了一定要去当地的相关部门进行工伤鉴定申请然后向自己的工作岗位申请进行补偿措施,以免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失。
  
  
  


·一、建筑公司劳动合同书包括哪些内容?
      一、建筑公司劳动合同书包括哪些内容?合同编号:甲方(用人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委托代理人:,本市(县、区)办公地址:乙方......

·雇佣关系能否认定工伤的条件是什么?
      雇佣关系能否认定工伤的条件是什么一、雇佣关系能否认定工伤的条件是什么雇佣关系中雇工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也即受伤的劳动者是不能申请工伤,......

·辞退员工没有提前30天说必须支付补偿金吗
      辞退员工没有提前30天说必须支付补偿金吗?辞退员工没有提前30天说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不支付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工程质量出问题谁负责?
      工程质量出问题谁负责?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很多的问题,其造成的后果是很严重的。一个工程的建设,中间有许多的环节,涉及到很多的部门。......

·北京市工伤离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北京市工伤离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

·一、劳动合同签五年辞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一、劳动合同签五年辞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对于劳动合同违约承担,一般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是多少的问题,只有两种情形下能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分别......

·工伤赔偿的平均工资计算方法
      工伤赔偿的平均工资计算方法《工伤保险条例》确定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社会保险机构......

·5年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5年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

·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时间是多久
      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资的,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这里的工资具体包括了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等。不过支付工资的也是有时间要求的,那......

·停工留薪期工伤事故中规定的期限是多久
      停工留薪期工伤事故中规定的期限是多久?停工留薪期是从受伤休息之日开始计算,一般不超过12个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

·员工该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如果在某企业工作的不顺心,便会有辞职的心思。辞职也就是所谓的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想解除劳动合同,则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具体来说,员工......

·无固定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标准
      无固定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标准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