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抵押他项权证要多久?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一定要对自己要买的楼盘信息十分清楚,对于楼房的物业以及其他的东西也要多加了解,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可以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他项权证一般是与产权证差不多时间办理,关于房产抵押他项权证要多久很多人不知道,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规定。
  一、房产抵押他项权证要多久?
  他项权证的办理一般都是在产权证已经出证的同时办理,因此,需要购房业主夫妻双方(未婚需要当地民政局出具未婚证明)到房管部门办证大厅亲自办理,他人不能替代。一般办理后1个月工作日就可以审核完毕,发证给业主了。房屋抵押权登记的时限为10个工作日。属特殊原因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登记时限。我局一直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办理,以及每年新学期开学前和遇到开发企业集中办证较多,赶上二手房交易过户高潮,有时出现了服务窗口业务量大增、人手有限,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已同意将预抵押登记转现房抵押登记时限适度延长。购房户在开发公司购买了新房,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现在房产证办理下来需要转现房抵押。以预购商品房设定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按揭贷款抵押)的,当购房户办理房产证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县房产局)将预抵押登记转变为现房抵押登记,并向抵押权人(贷款银行)颁发《房地产他项权证》。
  办理他项时间及流程如下:
  1、带上产权证与抵押权人一起到房管局;2、在抵押窗口排号;3、把你的产权证,身份证提交到柜台,抵押权人提供资料;4、办理好他权(当时办理好);5、工本费80元。
  办理房产他项权证是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1、根据民法典,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2、他项权利登记是指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所进行的房屋权登记。 因为贷款按揭购房的业主,产权目前是处在银行抵押状况,所以必须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证,证明该房正在抵押按揭状况。避免没有办理他项权证出现房屋再次抵押、典押情况。办理房产他项权证是获取银行抵押房产证的途径,如果说不是有什么事情急需要用房产证,其实抵押在银行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也算是一种保管了,办理他项权证需要什么手续,多长时间才能办理好也是因银行而异的。综上所述,关于房产抵押他项权证要多久我们已经为您解答了,他项权证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存在的,在银行还没有收好贷款的时候,他项权证就是银行的凭证,权利人需要交清贷款才可以进行他项权证的注销,办理他项权证的手续需要根据银行的情况来判断。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买二手房,同时我们知道,二手房的买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买二手房,同时我们知道,二手房的买卖是有法律风险的,总是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纠纷。所以对于打算购买二手房的购房者,一定......

·房产纠纷诉讼费怎么算?
      房产纠纷诉讼费怎么算?房产纠纷诉讼费,可以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交纳,争议金额不满10000元的,每件交50元;超过1万至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超过5万至......

·办理农村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现在很多城里人比较喜欢农村的生活环境,都想去农村买一套房屋居住。买卖农村房屋也和城市商品房一样,需要办理过户手续。那么农村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

·房屋遗产税的规定具体是什么?
      房屋遗产税的规定具体是什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若房屋所有权人不在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在继承房屋办理......

·成都专业离婚房产律师事务所怎么挑选?
      成都专业离婚房产律师事务所怎么挑选?步骤一:“硬件”检查无论是律师还是律师事务所,都有一定的“硬性指标”,就像卖小吃要有营业执照一样,否则......

·房屋买卖合同是怎么写的
      买房时人生中一件大事,既然要买房,就必然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很多朋友对此感到苦恼,这个房屋买卖合同是怎么写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宅基地买卖纠纷的合同效力
      宅基地买卖合同的效力:    1、本村村民之间买卖宅基地的,买卖合同有效。出卖人请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出......

·新房网签合同和购房合同一样么
      新房网签合同和购房合同一样么1、网签合同和购房合同不一样,其中房产网签其实就是和销售对象签订合同后,要到房地产的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

·房屋租赁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房屋租赁期限的规定是什么《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

·在通过中介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中介为购房者提供了服务的,此时
      在通过中介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中介为购房者提供了服务的,此时自然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给中介才行,这属于中介费。而通常二手房的中介费会根据实际情......

·由于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需要办理登记备案和过户手续
      由于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需要办理登记备案和过户手续,而此时就会需要当事人提供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就会因为材料不齐全,导致无法办理相应的手续......

·二手房贷款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二手房贷款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1)二手房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属诺成性合同,而产权过户登记只是房屋产权转移的必备要件。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