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二、离婚财产分配原则
  
  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什么进行呢?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由此可见,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中属于双方共有。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案例的处理,如果不能协商分割,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则应该依照法院判决。并不是共有财产都可以双方平均分割,一方抚养子女的,应该多分。一方有重婚、家暴等过错行为的,还应该对受害一方进行赔偿。
  
  


·争夺子女抚养权取证该怎么做
      ?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会涉及到争夺子女抚养权的问题,而此时一般是针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展开的争夺,要想获得抚养权的话,则就要实际的进行取证,......

·一、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带什么材料?
      一、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带什么材料?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

·离婚后前妻再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在孩子未成年的夫妻双方离婚时如果小孩判给了男方抚养,而女方需要依法规定的每年提交抚养费,这样来保证自己的小孩能够顺利健康的成长,到孩子年满18......

·可以认定重婚的一般情形是什么
      女方可以认定重婚的一般情形是什么不管是女方重婚还是男方重婚,目前我国法律中规定的重婚情形都是一样的,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1)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

·婚姻无效的判决确有错误咋办?
      婚姻无效的判决确有错误咋办?婚姻无效的判决确有错误可以再次提出申诉请求,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补正笔误,法院可以裁定补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

·起诉离婚要怎么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之所以受到现在许多离婚夫妻选择的一种离婚手段,是因为起诉离婚是通过法院做出的审判直接解除夫妻之间婚姻关系。所以就不需要离婚夫妻因为离......

·离婚财产分割男方收入高很多怎么分配?
      当今时代,如果夫妻双方要进行离婚的话,所要面临和处理的问题是比较多的。其中您比较关注的一部分就是夫妻财产的分割。对于很多家庭来说,在日常生活......

·办理假离婚证违法吗
      一、办理假离婚证违法吗办假离婚证,分情况;如果是在民政局办离婚证,假离婚,这个不犯法;如果伪造假离婚证,则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二、......

·从实际出发,诉讼离婚找律师吗?
      由于我国的离婚方式分为了协议与诉讼两种,而通常在诉讼离婚中,很多当事人都会选择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打官司,想要通过专业的离婚律师来争取更多的利......

·一、女方离婚了户口可以独立吗?
      一、女方离婚了户口可以独立吗?离婚后可以把自己的户口提到一个单独的户口本上。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

·女方要孩子男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一、女方要孩子男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

·离婚前公婆财产可以分割处理吗?
      离婚前公婆财产可以分割处理吗?不可以分割,父母的财产与儿子无关。所以儿子与媳妇离婚,财产分割的是夫妻两人的共有财产,与父母财产无关了。至于要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