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警如何申请公安局为自己申请工伤鉴定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民警如何申请公安局为自己申请工伤鉴定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2.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去你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不给职工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己到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4.因为各地区在具体操作上有所不同,所以建议在申请前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二、人民警察怎样申请工伤,在哪里申请,警察申请工伤有别于普通公务员吗
  根据公安部、民政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抚恤办法》的规定,人民警察在从事训练、执勤等任务或上下班途中,遭到非本人责任或无法抗拒的意外事故致残,以及在维护社会治安,抢救、保护人民生命、国家和集体财产及其他公民的合法财产中致残的,属于因公致残。伤残人民警察从评残批准之日起计发伤残保健金,并享受有关公(工)伤和抚恤待遇。你可以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致残经过和残情等情况;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查后写出证明材料连同本人伤残档案材料(包括原始证明、病历和现场证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等)、书面申请和本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着制式服装)等一并报送县级以上民政机关审查。这就是警察工伤认定申请的一些相关内容了。警察在国家打击犯罪的过程中,是有可能受到身体伤害的,所以对于警察的工伤赔偿一定要完善。同时,公民在生活中,更要做到尊敬警察,因为警察正是冒着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而进行工作的。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继续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而如果是劳动者不愿意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则又要依具体情况看是否......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支付时间怎么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支付时间怎么计算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时间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执行,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

·公司不和员工签合同如何补偿?
      公司不和员工签合同如何补偿?用人单位依法需要和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

·非全日制用工劳务协议书的写法是什么?
      非全日制用工劳务协议书的写法是什么一、非全日制用工劳务协议书的写法是什么?雇主(甲方):地址:雇员(乙方):地址:鉴于甲方业务的需要,......

·申请之日多久可以工伤认定?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的时候发生了意外事故,是需要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若是确定是工伤,工作单位是要进行赔偿的。绝大多数人都很关心工伤认定需要......

·不合法的劳务分包亏损工人工资怎么办
      向法院起诉,要求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工人工资清偿责任。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一、劳动合同可以盖合同章吗?
      一、劳动合同可以盖合同章吗各个单位的做法不一,具体情况由单位决定。有的单位所盖的章两者是一致的;而有些单位盖的章,分别使用两个不同的章。合同......

·珠海劳动合同在哪办理社保吗
      珠海劳动合同在哪办理社保吗?办理地点:单位营业执照上的住所(经营地点)所在地的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新注册的公司法人......

·工程质量技术保证措施有哪些
      工程质量技术保证措施有哪些内容工程质量现在已经是建筑公司的生命,除了一些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以外,更多的情况下还是需要通过各种各样的技术措施......

·一、劳动合同解雇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解雇赔偿标准是什么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

·合同到期辞退员工赔偿多少?
      合同到期辞退员工赔偿多少?一、合同到期辞退员工赔偿多少?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

·江苏省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江苏省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注:2为平方);3)全身瘢痕面积50cm2......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