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向法院提起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起诉离婚虽然与协议离婚都是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但在很多细节上面其实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是不同的。就比如离婚条件、离婚手续等等。那其中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手续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第一,写离婚起诉状如何写离婚起诉状呢?(一)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二)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3.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三)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四)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离婚起诉状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到法院起诉的,法院会做记录,需起诉人签字或盖章。第二,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这里所讲的证据主要是指,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第三,拿着之前准备好的起诉状2份,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基层法院起诉,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第四,立案庭审查是否受理该离婚案件,并交纳诉讼费用,回家等通知。第五,法院受理了该离婚案件后,将在法定的时间内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第六,离婚调解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所以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离婚调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组织调解也可能是在开庭时首先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调解成功的,发民事调解书。如果不同意离婚或者调解不成功的将继续开庭。第七,开庭时,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请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对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做出判决。这时,法院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决不予离婚。一般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又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前面说到离婚经过的程序时,已经提到了相关证据的准备,我们在离婚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1.离婚起诉状。当然也可以到法院口头起诉,法院会做相应的记录。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相信您在看完了上文内容之后,已经知道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手续了吧。因为起诉离婚的手续要比协议离婚手续复杂的多,所以现实中很多有离婚打算的夫妻,其实往往都是会优先选择协议方式离婚,通常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会考虑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可以协商处理吗?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可以协商处理吗?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可以协商处理,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离婚协议书是什么意思?
      夫妻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写相应的文书,诉讼离婚中需要离婚起诉书,而协议离婚中则需要离婚协议书。那么这个离婚协议书是什么意思?我们整......

·离婚诉讼费用一般是多少?
      离婚诉讼费用一般是多少?夫妻要是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此时起诉的一方在提交离婚起诉书的同时,需要交纳相应的诉讼费,但最后的承担则一般是......

·夫妻离婚财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夫妻离婚财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夫妻离婚财产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

·轮流抚养子女的含义及法律依据。
      轮流抚养子女的含义及法律依据。轮流抚养子女,是指法院准予离婚的夫妻,离婚后轮流抚养未成年子女,相互间不再给付抚育费,如遇子女所需的一次性大......

·离婚以后再想要小孩的抚养权怎么办?
      离婚以后再想要小孩的抚养权怎么办?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诉讼离婚需要的证件都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中规定,要是起诉离婚的话,那法院原则上需要在3个月内对案件进行审结,作为当事人在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的情形,也是可以提起上诉的。不......

·离婚后不给小孩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不给小孩抚养费怎么办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

·追加抚养费诉讼的证据有哪些?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后,没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按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给另一方。在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经济条件恶化或者另一......

·解除同居关系彩礼要返还吗?
      解除同居关系彩礼要返还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

·中国新婚姻法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在我国古代提倡早婚早育,对于达到年龄而不结婚的是会受到双倍赋税的惩罚的。但在新中国成立以来,为了使人口的增长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我国提成晚婚晚......

·老婆跟别人睡一块算重婚罪吗?
      不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老婆与他人同居的,如果是夫妻的名义共同居住的,是会构成重婚罪的,可以追究女方刑事责任。以下为重婚的条件:1.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