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并购的种类具体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公司并购的种类具体有哪些?公司并购涉及到行业和公司性质不同,划分出很多公司并购的种类。有按照行业性质分的,也有按照支付方式分的。那么公司并购的种类具体有哪些?都有哪些分法?下面我们结合公司并购方面的法律知识,给您简单做个介绍。
  一、按行业特征分
  
  1、横向并购
  从事同类经营的两个公司间的并购。横向并购的基本特征就是企业在国际范围内的横向一体化。近年来,由于全球性的行业重组浪潮,结合我国各行业实际发展需要,加上我国国家政策及法律对横向重组的一定支持,行业横向并购的发展十分迅速。
  2、纵向并购
  向最终消费者或向原材料供应商进行扩张的并购。纵向并购的企业之间不是直接的竞争关系,而是供应商和需求商之间的关系。因此,纵向并购的基本特征是企业在市场整体范围内的纵向一体化。
  3、混合并购
  经营类别不同的企业间的合并。从理论上看,混合并购的基本目的在于分散风险,寻求范围经济。在面临激烈竞争的情况下,我国各行各业的企业都不同程度地想到多元化,混合并购就是多元化的一个重要方法,为企业进入其他行业提供了有力,便捷,低风险的途径。上面的三种并购活动在我国的发展情况各不相同。目前,我国企业基本摆脱了盲目多元化的思想,更多的横向并购发生了,数据显示,横向并购在我国并购活动中的比重始终在50%左右。横向并购毫无疑问是对行业发展影响最直接的。混合并购在一定程度上也有所发展,主要发生在实力较强的企业中,相当一部分混合并购情况较多的行业都有着比较好的效益,但发展前景不明朗。纵向并购在我国比较不成熟,基本都在钢铁,石油等能源与基础工业行业。这些行业的原料成本对行业效益有很大影响,因此,纵向并购成为企业强化业务的有效途径
  二、按实现方式分
  
  1、购买资产
  通过购买目标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来实现并购
  2、购买股票
  通过购买目标企业的普通股股票来实现并购
  三、按支付方式分
  
  1、现金支付
  
  2、证券支付
  包括本企业的普通股、优先股、债券等进行支付
  四、按程序分
  
  1、非敌意并购
  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双方就并购事宜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并购协议的一种并购行为
  2、敌意并购
  在友好协商遭到拒绝时,并购方不顾对方的意愿强行收购,即收购方避开目标企业的管理层,直接向目标企业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由此可见,我们从不同的角度入手,可以划分很多出公司并购的种类,其中按照行业性质分横向并购、纵向并购等。这是公司进行并购的两种主要方式,每种方式都有其优点。公司并购是个系统工程,涉及的专业知识相对复杂,以后也仅仅讲解了公司并购的一些类型。


·关于违反公司法有什么后果?
      违反公司法的行为应该是属于行政方面的内容,所以一般是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相对于刑事处罚来说是比较轻的一个刑法处罚,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一样可......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是什么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是什么在玩我国,不管企业的规模是有多大,都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制定公司的章程,小规模企业也应该制定企业的规模。企业章程的作用......

·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程序是怎样的?一、公司受让股权召开公司股东会。研究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

·公司股权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是什么?
      公司股权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是什么?我国《继承法》第10条明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

·被收购后公司高管会怎样
      看具体情况:其一、如果收购后,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或者需要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确需解聘高管的,高管会被解聘;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高管仍然......

·普通股东享有的主要权利有哪些?
      普通股东享有的主要权利有哪些?(1)公司决策参与权。(2)利润分配权。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股东必须在优先股股东取得固定股......

·公司被收购需要什么流程
      企业并购的基本流程为:明确并购动机与目的;制定并购战略;成立并购小组;选择并购顾问;寻找和确定并购目标;聘请法律和税务顾问;与目标公司股东接洽;签订......

·公司加班费计算方法及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加班费计算方法及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

·对外支付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
      对外支付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随着我们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新兴企业正在逐渐产生,有些可能会听过关于代扣代缴的企业,那么对于对外支......

·对上市公司监事会要求是什么?
      对上市公司监事会要求是什么?(1)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

·事业公司改制为企业怎样做
      事业公司改制为企业怎样做在我国的目前现状来看,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改制,是大势所趋。因为只有通过企业的改制,才能够促进这些企业的活力,促......

·注册公司非实缴注册资本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注册公司非实缴注册资本的规定是怎么样的?现在一般公司在设立时已经无需事先实缴资本,只需认缴资本即可。《公司法》已经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