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该怎么写?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该怎么写?
  
  现在开发商数量很多,其中一些资质不够,实力较小的开发商在商品房建设中,会发现一些质量问题,影响使用。开发商在将商品房交付给业主的时候,要提供一份质量保证书。一旦发生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是有责任的。那么,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该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告诉您。
  
  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___市___区___路___号___小区___幢___室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作出下列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住宅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面积分摊___平方米。
  
  二、本住宅系统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
  
  三、本住宅通过___市、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
  
  四、本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1、屋面防水层3年;
  
  2、墙面、楼面(含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3、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层出现抹灰脱落、裂缝(顶层墙面温度裂缝除外)1年;
  
  4、室内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5、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6、给排水、卫生洁具、电器开关、类具半年;
  
  7、管道堵塞2个月。
  
  五、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正当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住宅竣工后,在规定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情况下,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或调换。
  
  七、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八、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向所有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建设质量的,向所在地、市住宅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协调。
  
  九、本公司愿承诺的其他内容(略)。
  
  十、本保证书在住宅交付用户使用时提供,并作为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单位:
  
  法人代表:
  
  日 期:
  
  综上所述,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建设单位,要对质量负责。在出具的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中,应该写清商品房概况、商品房质量保证期限、发生质量问题维修责任及争议处理办法等。业主要妥善保管这份保证书,一旦因为房屋漏水等因素发生纠纷,这就是打官司的证据材料。
  
  


·一、父母出资给婚后女儿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一、父母出资给婚后女儿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相信我国公民已经见惯了在租房的时候而引发的一系列纠纷问题。对
      相信我国公民已经见惯了在租房的时候而引发的一系列纠纷问题。对于租客来说,房租并不少,往往还得不到正常的一些权益。但是,现如今,我国各省市已经......

·一、回迁房赠与协议应该怎么写?
      一、回迁房赠与协议应该怎么写?1、房屋赠与协议书范本,赠与人:___(下称甲方)受赠人:___(下称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赠与事宜......

·虽然现在很多人购买房子都是以夫妻名义购买的,但实际上也是允许
      虽然现在很多人购买房子都是以夫妻名义购买的,但实际上也是允许一个人购房的。但是很多人就认为一个人买房就不能按揭了,毕竟此时的经济能力不够,可......

·对于安置房,一般是在对房屋进行了征收拆迁之后,赔偿给被征收拆
      对于安置房,一般是在对房屋进行了征收拆迁之后,赔偿给被征收拆迁的人的一种房屋,也就是说这样的房屋与我们熟知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都还是有一定......

·处理房屋相邻关系纠纷的原则是什么?
      处理房屋相邻关系纠纷的原则是什么?处理房屋相邻关系纠纷的原则是什么?1、兼顾各方的利益,互谅互让、互助团结。相邻各方对土地、山林、草原等......

·怎样来办理房屋继承?继承房屋应如何办理
      实践中,当家里的老人过世时,往往会留有房产,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于这中房产,其继承人是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来继承的。那么,这种情况下作为继承......

·代办房产证合同签订可毁约吗
      代办房产证合同签订可毁约吗?合同签订以后是不可以毁约的,毁约责任包括:1、继续履行,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

·买二手房后过户要什么证件,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一手房房价的节节攀升,二手房开始成为很多人的新选择。购买二手房之后,对于购房者来说,最重要的便是办理过户手续。究竟购买二手房的该如何过户......

·租房通常都是有一个期限的。实践中,有的人可能会在租房期限尚未
      租房通常都是有一个期限的。实践中,有的人可能会在租房期限尚未到期之前,将自己承租的房屋转租出去。那么租房未到期转租合法吗?可能很多人都没有实际......

·北京市租赁合同备案影响房屋过户
      现在北京市为了规范房屋租赁合同管理,对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要求比较严格。有些房东办理租赁合同备案登记后又准备把房子卖掉,这里就多少有个疑问,......

·房产遗嘱遗赠税收是怎样的
      房产遗嘱遗赠税收是怎样的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2、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