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收养关系终止后还是一家人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现在社会有许多孩子会走失,但总会有一些好心人选择收养这些孩子,对他们进行抚养,教育。但孩子总会有长大的一天,或者会有被亲生父母找到的一天。这时,有些孩子会选择和亲生父母一起生活,原来和养父母的收养关系也就解除,但是收养关系终止后还是一家人吗?一、收养关系是否会自动解除?收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 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二、解除收养关系后收养人需要补偿费用吗?成年养子女与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后,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虐待、遗弃养父母的,养父母有权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亲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给予适当补偿。《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一千一百一十八条??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三、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是自动恢复的吗?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但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自行恢复要看养子女是否成年而定。 如果养子女未成年,则其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如果养子女已成年,则其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其实只要是养父母尽到了为人父母的责任,没有虐待,凌辱,遗弃养子养女的,即使解除了收养关系,仍然也会是一家人,也可以说这对孩子是更好地选择,他们毕竟也比一般的孩子多了一对父母。这就回答了“收养关系终止后还是一家人吗”这个问题。
  
  
  


·国家赔偿宣判无罪的条件是什么
      国家赔偿指的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损害了公民的权益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在司法实践过程中,会存在着这样的现象,那就是公民没有犯罪,却因审判活动......

·一、婚内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是否有效?
      一、婚内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是否有效?婚内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是有效的,而有效的夫妻共同财产约定需要包括如下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姓......

·离婚后多久财产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分割
      离婚后多久财产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分割?离婚后2年内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

·通常起诉离婚多久可以判离
      生活中,一方要是选择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话,需要注意一点此时即使法院受理了离婚案件,但也不代表就一定可以离婚成功,而只有法官最终作出的判决结果才......

·在离婚案件中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

·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买卖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买卖的规定是什么?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买卖的规定是必须双方共同做出买卖的决定才允许进行买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起诉离婚需要分居两年?
      现在很多夫妻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选择离婚,而离婚包括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起诉离婚,每一种离婚方式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有些夫妻在......

·一方起诉离婚一般多久开庭?
      夫妻双方,是由当初的两情相悦而走到一起,但是有些到后来也有可能会分离,那便是离婚。离婚可能是双方都达成协议,然后和平分手,但是有时候不一定是......

·男方不愿意付抚养费怎么办
      男方不愿意付抚养费怎么办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一方常常对子女生活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不管夫妻之间发生什么事情,......

·离婚协议书的精神赔偿规定是什么?
      离婚协议书的精神赔偿规定是什么?一、离婚协议书的精神赔偿规定是什么?离婚协议书的精神赔偿规定是可以双方当事人自由的协商约定。离婚协议书:应......

·离婚之后户口怎么迁回娘家
      离婚之后户口怎么迁回娘家一、离婚之后户口怎么迁回娘家1、首选需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办理准迁证需要的证件有:(1)本人身份证原件、......

·一、离婚分割财产费用谁出?
      一、离婚分割财产费用谁出?离婚分割财产费用由双方共同支付,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