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建设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工程建设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近年来许多大大小小的工程都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工程建设纠纷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许多人都不知道该通过怎样的途径最有效的解决此类问题。今天的我们就来详细为您解答一下关于“工程建设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的问题。一、工程建设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1、和解
  :和解可以在民事纠纷的仟何阶段进行.无论是否已经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只要终审裁判未生效或者仲裁裁决未作出,当事人均可自行和解。例如,诉讼当事人之间为处理和结束诉讼而达成了解决争议问题的妥协或协议,其结果是撤回起诉或中止诉讼而无需判决。和解也可与仲裁、诉讼程序相结合: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已提请仲裁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或调解书;已提起诉讼的,可以请求法庭在和解协议基础上制作调解书.或者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法院记录在卷。2、调解 :在我国,调解的主要方式是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以及专业机构调解。3、仲裁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该法的调整范围仅限于民商事仲裁。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纠纷”;劳动争议仲裁等不受《仲裁法》的调整,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等不能仲裁。仲裁的基本特点如下:(1)、自愿性。当事人的自愿性是仲裁最突出的特点。(2)、专业性(3)、独立性(4)、保密性。仲裁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5)、快捷性。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6)、裁决在国际上得到承认和执行 。4、诉讼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裁判、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二、行政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主要有两种,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1、行政复议的基本特点是:(1)、提出行政复议的,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未作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照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4)、行政复议以书面审查为主,以不调解为原则。行政复议的结论作出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2、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请求法院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依法裁判的法律制度。综上所述,发生工程建设纠纷问题时,应先分清楚是民事纠纷还是行政纠纷,从而确定该如何选择工程建设纠纷的解决途径。其中行政途径有两个方式,这两个方式有一定的区别,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向政府机关复议,还是向法院诉讼。我们建议最好先向律师咨询,


·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是多长?
      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是多长?关于试用期,很多单位都会与初次入职的劳动者约定,但是这并不代表就必须要约定试用期。如果进行了试用期约定的话,就必须......

·工伤认定申请后多长时间出结果
      工伤认定申请后多长时间出结果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很多人利用互联网,通讯工具等发布他人的隐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很多人利用互联网,通讯工具等发布他人的隐私,对他人的名誉造成了损害,无中生有,捏造假象,这就属于侮辱诽谤他人了。诽谤严重......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一、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和精神,解除劳动合同事实的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追讨工资的证据有哪些
      追讨工资的证据如下:劳动合同、工作证(工卡、厂牌、出入证等)、工作证明如考勤表或签到表、收入证明如工资条、工作时间、派工单等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

·一、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模板如何书写?
      一、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模板如何书写?解除合同劳动范本范文如下: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如何处理?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如何处理?工程的质量是工程存在的基础,一个有质量保证的工程,才能使人们的安全得到保障。但是由于没有及时采取防控措施等原因,......

·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补偿金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补偿金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

·工资8000扣多少税
      工资8000扣多少税工资8000扣多少税8000元工资要扣90元的税。按照新个税标准计算,起征点调整为5000元。收入8000元减去5000元正好位于3%的档,则......

·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是什么
      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是什么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30日,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劳动者所在......

·工程质量验收协议怎么写?
      工程质量验收协议怎么写?建设方在工程施工环节结束后,会组织专业机构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只有通过验收的工程才符合交付条件。双方为了明确权利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