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个人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在我国个人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当事人提交诉状、证据;法院决定是否受理;法院调解;调解不成开庭审理;法院判决五个阶段:
  
  (一)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二) 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1、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2、被告提交答辩状: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3、庭审前准备: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4、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5、保全: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三) 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产生两个结果:
  
  1、经调解和好:法院调解应当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
  
  2、经调解协议离婚:如果当时人经过调解不愿和好但都同意离婚,那么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 调解不成法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
  
  1、安排开庭时间: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2、通知到庭诉讼:在开庭三日前法院要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3、开庭审理:法院会询问当事人,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要如实回答;询问证人、鉴定人等等;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五) 根据庭审情况判决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根据庭审情况,会再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二、哪些情况可以直接判决离婚?
  
  在审理中,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综上所述,个人起诉离婚的流程其实非常的简单,因为对于自己来说只要提交了诉状,那么以后的整个离婚流程是需要夫妻双方两个人共同遵守的,但是个人起诉离婚建议还是找一个专门处理离婚官司的代理律师比较好,并且在我们的本站平台上就有很多非常优秀的律师,可以为您的起诉离婚官司提供相关意见。
  
  


·婚姻诈骗不构成犯罪辩护词怎么写?
      婚姻诈骗不构成犯罪辩护词怎么写?婚姻诈骗无罪辩护词一般由前言、辩护理由、结束语三部分组成。1、前言(主要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

·哪些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1、工资、奖金、劳......

·补发结婚证可以一个人去吗?
      补发结婚证可以一个人去吗?《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

·离婚后最佳的抚养方式是什么?
      一、离婚后最佳的抚养方式是什么?离婚家庭对孩子最好的方法,在于怎样保护子女的健康成长权,在处理这一问题上,应该说婚姻法充分的体现了法律人......

·一、离婚孩子可以分到财产吗?
      一、离婚孩子可以分到财产吗?离婚孩子不可以分到财产的,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所以......

·婚姻的彩礼满足什么条件可以返还
      婚姻的彩礼满足什么条件可以返还1、给付的钱财属于彩礼。彩礼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给付的财产,其具有明显的风......

·第二次起诉离婚 对方不离怎么办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离怎么办???第二次起诉就会判离婚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

·一、父母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
      一、父母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属于夫......

·夫妻离婚什么情况获得赔偿
      夫妻离婚什么情况获得赔偿(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婚姻......

·协议离婚孩子归男方,女方是否可以要会孩子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夫妻,那在离婚协议当中我们会发现其中有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协商约定,其中要是协议离婚孩子归男方的话,这种情况下离婚之后,......

·民政局离婚处理财产吗?
      民政局离婚处理财产吗?一、民政局离婚处理财产吗?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可以暂时不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

·离婚调解有哪些优点
      我们说的调解离婚其实也就是进行司法调解,通常只有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最后才有可能被调解离婚。与诉讼离婚相比,调解离婚固然有自己的优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