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二手房需要订立的合同都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买二手房需要订立的合同都有哪些
  
  在二手房交易中,合同的签订其实最为重要,签合同时,最不可少的三个合同证明:
  
  第一:中介委托合同
  
  如果是通过中介买房,那中介一般不会让您直接见卖房人,他们会担心您会跨越他,直接和卖房人达成协议。所以,中介一定会让您跟他签一个居间合同。
  
  第二:房屋买卖合同
  
  这个合同中,买房人一定要签仔细房屋原来的所有权是谁,房屋的面积有多大,房屋的价格是多少,各种费用的结清问题。对于出卖人来讲,成本最低的方法就是签订一个相对细致的合同,各个条条框框都签订好了,也能避免纠纷。
  
  第三:银行贷款抵押合同
  
  如果买二手房时房款不是一次性付清的,那就得签银行贷款抵押合同。这个合同涉及到卖房人,买房人,卖房人的贷款银行,买房人的贷款银行,还可以再加三方,卖房人的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买房人的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还有中介公司,这个贷款行为可能涉及到七方,因此比较复杂。这种情况下,对于购房者来说,要想签订一个细致的合同,可以请个律师。
  
  二、如何安全买到二手房
  
  1、进行二手房交易前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购房者的注意。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目前绝大多数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__日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3、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很多二手房买卖的交易都不是一次性付款的,是分期支付,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而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如果逾期则依照实际情况由违约方执行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4、必须注明二手房相关费用的交接时间
  
  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的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因为交接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同时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5、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时,必须有代理费明细单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经纪公司明确写明代理费的用途。
  
  6、通过中介公司购房必须要求与房主见面
  
  现在有些经纪公司有“收购”业务,因此出现“一房多卖”的违规操作,即经纪公司在收完一个客户定金后,还会带其他客户看房,最后谁出价高便卖给谁,不惜与第一个客户毁约。理由常常是房主不卖等经纪公司的免责条款,即经纪公司无需为其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而交了定金的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消费者此时应行使自身权利,要求约见房主当面核实,就会揭穿其不轨行为。
  
  7、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会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购房者除了要仔细选房、看房,还要谨慎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以及中介合同等等,以避免陷入二手房买卖陷阱,遭受无谓的损失。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您对合同中的某些内容存在疑问,建议您咨询房产方面的专家律师,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出现。
  
  


·一、农村人怎么贷款购买房屋?
      一、农村人怎么贷款购买房屋?农村人若想贷款购买房屋需要带齐能够证明自己有偿还能力的证据,买房贷款和实际上是否农村户口没关系。农村户口买房,也要......

·一房多卖怎么要求违约赔偿
      由于房产在实际办理了过户登记之后,才能取得所有权。因此要是卖方有一房多卖的情况,最终能够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仅仅只有一个买家。这种情况下其余买家......

·二手房价格影响因素有哪些
      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卖方想尽可能对的太高就价格,而买方则恰恰相反,想要通过最低的价格来购进二手房。一般情况下买卖二手房都是有一个价格参考的......

·小区的公共用房所有权归谁
      小区的公共用房所有权归谁建筑区划内除道路、绿地以外,已经登记为全体业主共有或者根据其功能应当为业主共同利用的公共健身场所、广场、园林等场所,......

·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需要多长时间
      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需要多长时间?正常办理继承遗产房产转名几天就可以办理好,但并没有具体规定多长时间,需要提供的手续有: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

·房产官司律师费如何进行计算?
      房产官司律师费如何进行计算?一、房产官司律师费如何进行计算?1、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2、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

·房子继承和赠与的区别是什么
      房子继承和赠与的区别是什么时间不同: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去世后发生。而赠与则是在发生在当事人在世的情况下。税费不同:房屋赠与......

·公租房违约金一天多少钱,规定是什么?
      公租房违约金一天多少钱,规定是什么?公租房违约金一般是一个月的违约金,不是以天为单位计算的。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

·买房的注意事项——尽量回避问题开发商的期房
      买房的注意事项——尽量回避问题开发商的期房目前大部分开发商资金链状况还是比较安全的。但近段时间以来,关于各个楼盘延期交房或者交房质量问题的现......

·燕郊购房可以办假离婚证吗?
      近年来国家房源市场不断的进行调整,但是有些夫妻,为了能够购买二套房而出段绞尽脑汁出奇招,竟然想出了办理假离婚证而去购房。就那燕郊来说,燕郊占......

·房屋损害赔偿有哪些类型?
      房屋损害赔偿有哪些类型?一、房屋损害赔偿有哪些类型?(1)因工程施工不慎使邻近建筑物受损,造成邻近房地产价值减损的。(2)因新建建筑物影响了......

·自建房拆迁阳台怎么补偿
      一、自建房拆迁阳台怎么补偿自建房拆迁阳台按照临建进行赔偿,农村自建房拆迁赔偿费标准,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