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行贿罪证罚款标准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都知道行贿罪是很严重的,但是对单位行贿罪又是什么呢。对单位行贿罪主要是针对事业单位来的,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礼品财务送予国家的事业单位就会面临对单位行贿罪的处罚,本站我们为您整理出了单位行贿罪证罚款标准的法律条目与您过目。一、单位行贿罪证罚款标准刑法解释: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行贿罪定义、量刑】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解释】本条是关于单位行贿罪及其处罚的规定。根据本条的规定,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是单位,具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在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所说的“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回扣、手续费,也是指故意违反国家有关主管机关的禁止性规定或规章而在帐外暗中给予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主要是指行贿或者给予“回扣”、“手续费”多次多人或数额很大,或者给国家利益造成严重损失等。根据本条规定,单位犯行贿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单位行贿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单位行贿而获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即以单位名义行贿,实际上个人中饱私囊、个人得好处的,根据本条规定,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规定的个人行贿罪定罪处罚。二、单位行贿罪是什么对单位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上述单位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在认定这类案件性质时,要注意对单位行贿罪与行贿罪的界限。区别在于行贿的主体和对象不同。1、本罪的客体本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国有单位的正常管理活动。行贿的对象必须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向非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给予财物的,不能构成对单位行贿罪。2、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无论是自然人主体还是单位主体,都是一般主体。即任何已满16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任何所有制性质的单位都能成为本罪的主体。针对的主体受贿对象是国家事业单位机构,受处罚的行为正对的是妄图通过行贿来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那些人。送礼要送得合乎规定,更多法律问题可以联系本站咨询。
  
  
  


·居间合同违约条款包括什么
      居间合同违约条款包括什么一、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

·借钱不还到哪里的法院起诉
      借钱不还到哪里的法院起诉民事诉讼中,一般以被告住所地作为确定管辖法院的依据,但对于合同纠纷案件,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均有管辖权。民间借......

·民间借贷的一般注意事项有哪些
      民间借贷的一般注意事项有哪些1、借贷要合法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诈骗、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国......

·新婚姻法单方债务有哪些
      新婚姻法单方债务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单方债务有哪些?夫妻个人债务是指一方婚前所......

·一方婚前个人债务怎么清偿
      一方婚前个人债务怎么清偿一、一方婚前个人债务怎么清偿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是其与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

·民间借贷违约金的效力是怎样的
      民间借贷违约金的效力是怎样的一、民间借贷违约金的效力是怎样的民间借贷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目前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没有明确规定。要确定民间借......

·挪用公款判几年,怎么处罚挪用公款罪
      结合法律中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有挪用公款行为的,此时也要求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或者符合一定的情节,那么才会被认定构成挪用公款罪,之后追究其刑......

·债权人与债务人合同混同是什么意思?
      债权人与债务人合同混同是什么意思?债权人与债务人是权利义务关系,债权人享有债权,债务人履行债务。但是在实践中出现债权人与债务人合同混同的情......

·订单合同条款范本的内容
      订单合同条款范本的内容现实生活中,在签订有关订单合同的时候,经常不知道其合同的内容具体有哪些条款,因此,经常有人在已经签订了有关订单合同之......

·死者的存款是定期而且约定到期自动转存
      死者的存款是定期而且约定到期自动转存如果死者生前在银行存款是以定期的形式存的,而且约定到期自动转存,那么这笔钱在到期之后就会自动转存,转存......

·分公司出具借条有效吗?
      分公司出具借条有效吗?分公司出具借条不一定有效,应当看是否获得了总公司的同意,分公司一般不具备法人,所以是无法签订借条等合同条款的。但如果涉及......

·因出轨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处理
      因出轨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处理一、因出轨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处理1、债务分割跟婚内出轨没什么关系。2、我国《婚姻法》第41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