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备案后,是不需要解除备案的。
  
  1、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要提供的信息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职工的人数、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职工姓名、时间等。
  
  2、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后,应在30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变更手续。用人单位注销后,应在7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注销手续。 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在实际经营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通过用工备案,将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这不仅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还为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提供了法律保证,从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
  
  负责部门:人力资源部
  
  参与部门:用人部门 财务科
  
  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3、通知工会:公司人事处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通知工会,由工会提出意见,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工会;
  
  4、办理工作交接,由公司人事处安排相关员工办理工作交接;
  
  5、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
  
  6、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7、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送达相对人(劳动者),可以考虑直接(专递或快件)送达,乃至登报、公告送达等方式,必要时在可以考虑以公证的方式办理以上送达事宜,确保送达问题的万无一失。
  
  8、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人事处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9、备案:对解除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原电子档案以及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的证据存档备案,至少保存两年。
  
  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备案的,也就是说根据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原因,公司和员工在内部就能够走完所有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的,而且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系列流程其实都在公司的规章制度当中应该是有规定的。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劳动者要怎样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是劳动者有效解决劳动纠纷的法律途径之一。那么,作为劳动者要怎样申请劳动仲裁呢?而在申请劳动仲裁时,您要清楚有些劳动纠纷,一旦申请了......

·一、劳动合同第四十五的内容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第四十五的内容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客体是什么?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客体是什么?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

·劳动合同期限内辞职要赔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期限内辞职要赔违约金吗?劳动合同除保密和竞业条款外,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如果公司提供培训、约定了服务期,服务期内辞职需要赔偿公司剩......

·书面的劳动合同其实就是可以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
      书面的劳动合同其实就是可以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效凭证了,但现实中有的单位为了逃避对劳动者的义务,就不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

·98年劳动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98年劳动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一、劳动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法定代表人:......

·劳动合同法拖欠工资的相关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拖欠工资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八十......

·公司辞退员工是否需要书面通知?
      公司辞退员工是否需要书面通知?一、公司辞退员工是否需要书面通知?公司辞退员工是需要书面通知,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辞退员工不以书面形式通知......

·节日加班双倍工资怎么算?
      节日加班双倍工资怎么算?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二、相关......

·弱电工程施工管理流程和规范的内容有哪些
      弱电工程施工管理流程和规范的内容有哪些一、施工准备:1、学习掌握相关的规范和标准严格遵守建筑弱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所在地区的......

·工伤事故认定要符合什么条件
      工伤事故认定要符合什么条件1、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是指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

·工伤认定标准
      工伤认定标准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