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昆山工伤认定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额?
按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如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五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六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七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八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8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九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十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单位:个月 年龄 等级 20周岁以下 20-30周岁 30-40周岁 40-50周岁 50-55周岁 55-60周岁 五级 36 30 24 18 12 6 六级 30 25 20 15 10 5 七级 24 20 16 12 8 4 八级 18 15 12 9 6 3 九级 12 10 8 6 4 2 十级 6 5 4 3 2 1 注:20-30周岁含20周岁,不含30周岁,依此类推。
作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基数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按照上述标准,结合伤者实际,细算就能得出结果。
二、规定
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著、奚晓明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的理解与适用》第97页对已达退休年龄但未依法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人员,与用人单位的用人关系应如何认定做了详尽分析,作出结论: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用人关系为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
既然不以“超过退休年龄”来划分,那么根据“退休年龄”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之间的关系,可以进行如下分类:
第一种是超过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第二种是超过退休年龄,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所以,对于超过退休年龄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与用人单位的用人关系为劳务关系;对于超过退休年龄的,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与用人单位的用人关系为劳动关系。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时,认定劳动关系的,应当依法认定工伤。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
(2010)行他字第10号
山东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报送的《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院的倾向性意见。即: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此复
2010年3月17日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
[2007]行他字第6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6]渝高法行示字第14号《关于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院第二种意见,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第61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2007年7月5日
首先可以向您明确的是工伤认定之后他会出具一个伤残鉴定的结果书是要根据这个具体的鉴定等级来进行工伤赔偿的话,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发放。当然不同的等级补助金不同。也可以咨询律所。
·职工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该怎么处理
职工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该怎么处理劳动合同期满后自然终止,劳动者应停止工作,用人单位将停发与劳动者有关的薪酬福利待遇。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
·公司资产被申请了财产保全,员工要怎么追讨工
公司资产被申请了财产保全,员工要怎么追讨工其实,一旦公司被破产清算了,那么除了公司债权人紧张之外,公司职工无疑是更紧张的主体了。要是公司资......
·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休息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休息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我国的法定节假日其实也是比较多的,而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单位就需要按照规定给员工放假,并且还要保障员......
·法律规定怎么样才算童工
法律规定怎么样才算童工法律上设定童工为不满16周岁的童工。任何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如果招用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的,是招用童工性质......
·公司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有多长
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在自己员工因为工作原因人身受到了损害之后,应该积极的作出处理,即使的为员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对事故作出相应的处理才行。而公......
·施工中如何对工程的质量进行管理?
施工中如何对工程的质量进行管理?对于一个工程项目来说,质量合格是最基本的要求。只有顺利通过质量验收,工程才能正常交付使用,工程质量管理需要......
·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方面的基本制度有哪些?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
·一、试用期可以退随时辞职吗?
一、试用期可以退随时辞职吗?1.需要提前三天递交辞职报告,做好交接手续。2.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天辞职,超过试用期的提前三十天递交书面辞......
·工作不满一年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工作不满一年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如果被违法辞退的话就有补偿,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工程承包合同概念是什么?
工程承包合同概念是什么?我国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比较多,所以进行工程建设的施工团队也比较多。面对这样工程建设局面,国家为了能够保证我国的工程建......
·河南省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河南省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已经2008年9月3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二00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