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诉讼费用是多少钱?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离婚诉讼费用是多少钱?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规定,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在立案时出于省费用的考虑,有的当事人将争议财产金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从而少交诉讼费。但是如果法院一旦决定处理实际财产,通常会让当事人补交诉讼费的。当然,一旦通知补交,一般意味着法院判离的可能性较大。最终,法院会考虑双方分得财产的多少,由双方分担诉讼费用。
  
  二、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怎么交?
  
  起诉离婚的费用是交给法院,按有关规定,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起诉离婚的费用,最后法院依“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起诉离婚的费用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三、离婚诉讼时效是多久?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3、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 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 调解,调解不成时,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对离婚案件的费用做出了规定,离婚诉讼中案件代理费一件在几百元左右,涉及到财产分割的,还得根据财产金额一定百分比征收。具体到离婚诉讼费用是多少钱,还得结合具体案件而定。等法院最终判决下来后,败诉方要承担这些费用。
  
  


·在我国规定犯人自残国家赔偿吗
      犯罪嫌疑人如果在羁押期间发生了自残的这种状况,其实是比较严重的,肯定不明真相的群众第一时间就会认为犯人有可能是在看守所内遭到了各种刑讯逼供难......

·申请孩子抚养权的离婚起诉状怎么写?
      诉讼离婚孩子抚养权起诉状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

·夫妻是一种契约关系
      夫妻是一种契约关系,当初结为夫妻也是在男女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当在民政局领到红本本时,男女双方也就成了合法的夫妻,享有财产共享的权利,同......

·行为人被告犯重婚罪怎么办?
      行为人被告犯重婚罪怎么办?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起诉重婚罪的,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辩护,如果老公没有犯重婚罪的,是属于诬告的行为,是可以进行反诉......

·父母离婚成年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父母离婚成年孩子的抚养权归谁?父母离婚成年孩子的抚养权应当征求子女的意见来认定抚养权,若是已经独立的则不存在抚养权问题。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

·离婚办理后共同财产分割纠纷如何起诉
      一、离婚办理后共同财产分割纠纷如何起诉?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

·一方有婚外情法院会判离婚吗
      一方有婚外情法院会判离婚吗一、一方有婚外情法院会判离婚吗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这包括两层......

·离婚行为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夫妻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具有法定过错行为,从而导致夫妻最终离婚的话,那么此时无过错方是可以要求过错方做出离婚损害赔偿的。那现实中,离婚......

·抚养费起诉补充证据可以吗?
      一、抚养费起诉补充证据可以吗?抚养费起诉后补充证据是可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

·强制猥亵妇女罪是如何认定的?
      我们偶尔会在网络杂志新闻上看到一些妇女受到威胁侮辱的消息。而出于种种考虑,或是在意名声,或是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不了解,很多妇女受到威胁骚扰后总......

·办假离婚证是否违法?
      现在很多大城市对商品房实行限购政策,一些人因为不符合购房条件而动起了歪脑筋。有的夫妻办理假离婚手续以骗的购房指标,更有甚者,找到黄牛办了假离......

·离婚抚养权的判定应该怎么操作
      要是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因为孩子抚养权问题产生了争议的话,那此时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做出判定。但对于很多离婚夫妻而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