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3951899110 |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无效婚姻之诉的管辖
为了便于了解夫妻共同生活的基本情况,便于查明是否存在无效原因或可撤销原因,以及为了维护婚姻制度的严肃性、稳定性,对于婚姻无效之诉的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也有必要作出特别规定。第一,应当以夫妻共同住所地或共同经常居住地作为确定管辖的基本依据。具体来说,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来确定这两类诉讼的管辖:(1)夫妻有共同住所地的,应当由夫妻共同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管辖。依据《民法通则》地15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适用意见》)第4条的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因此,夫妻共同住所地就是指夫妻的共同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在多数情况下,夫妻是有共同住所地的,所以无效婚姻之诉与撤销婚姻之诉原则上应当由其共同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2)夫妻虽有共同住所地,但共同住所地与共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或者夫妻没有共同住所地,但有共同经常居住地的,应当由其共同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管辖。(3)夫妻双方现在没有共同住所地或共同经常居住地,但夫妻一方的住所地与夫妻双方的最后共同住所地或最后共同经常居住地同属一个基层法院的辖区时,则应当由该法院予以管辖。这一管辖标准的法理基础同样在于,应当尽量由夫妻共同住所地或共同经常居住地法院来管辖婚姻无效之诉和撤销婚姻之诉,以便妥善地解决这两类案件及其他相关事项。第二,不能按照上述共同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来确定管辖时,如果夫妻一方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与他们共同的未成年子女所在地同属一地时,则应当由该地的基层法院予以管辖。这一管辖标准的理由在于:婚姻无效之诉与撤销婚姻之诉必定会涉及到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监护、教育等问题,规定由与未成年子女同住一地的夫妻一方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这两类案件,便于在宣告婚姻无效或撤销婚姻的同时,统一解决涉及未成年子女的一系列问题,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第三,不能按照上述标准来确定管辖时,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管辖。这里又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由夫妻一方提起诉讼时,应当由其配偶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管辖。另一种情况是,对于婚姻无效之诉,由第三人提起诉讼的,则夫妻双方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皆有管辖权,第三人可选择向夫妻一方所在地法院起诉;但是,如果有两个以上的第三人分别向夫妻双方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的,则案件应当由最先收到起诉的法院予以管辖;如果两个法院于同一天收到起诉的,则应当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第四,在依据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来确定管辖时,如果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无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则应当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住居地法院管辖。第五,夫妻一方提起婚姻无效之诉或撤销婚姻之诉,但双方在国内均无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从而不能按照上述各项规则来确定管辖时,则应当由被告在国内现居住地法院管辖,被告没有现居住地或现居住地不明的,由原告在国内现居住地法院管辖。如果夫妻双方在国内均无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居住地,则应当由双方在国内的最后共同住所地或最后共同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无最后共同住所地或最后共同经常居住地的,由夫妻一方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或最后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第六,夫妻一方为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外国公民或无国籍人的,对于婚姻无效之诉或撤销婚姻之诉,我国法院有管辖权,具体的管辖法院则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适用上述不同的规则予以确定,但在实体法方面,则应当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夫妻双方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但在我国定居的,一方起诉请求我国法院认定婚姻无效或撤销婚姻时,我国法院享有管辖权,但在实体法方面,也应当适用其婚姻缔结地法律。综上所述,我解决无效婚姻,都是采用婚姻无效制度的,通过无效婚姻制度,追究违法结婚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宣布其婚姻无效。婚姻当事人可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专属管辖内提起婚姻无效之诉。
婚姻无效管辖是非常的有必要的,因为这样可以是对于每个人意愿的考虑,有些可能存在欺瞒现象,导致其中一方想要申请婚姻无效。其实这不仅仅是出于对当事人双方的保护,也是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婚姻管辖也是为了维护婚姻的严密性,所以势在必行。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如果就离婚以后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可以请法院进行裁决,在很多的离婚案......
·离婚是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
离婚是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
·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有哪些第一,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无效婚姻、非法同居或通奸的男女不能作为其主体。第二,夫妻共......
·诉讼离婚找律师吗 起诉离婚要找律师吗
在很多人的固有观念里面,认为只要起诉离婚涉及到打官司的问题,那就需要找律师来提供帮助。但其实这也仅仅是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的做法,从法律角度来......
·如果是户内出轨财产分配夫妻一方有过错在先离婚的
如果是户内出轨财产分配夫妻一方有过错在先离婚的,有过错一方对共有财产应该不分或者少分,即便是在离婚后一年内发现有共同财产没有分割,仍然可以主......
·孩子成年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分的?
孩子成年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分的?属于夫妻财产,孩子是无权分割的,夫妻平分离婚分两种:(一)、协议离婚(双方到民政局离婚),夫妻双方感情完全......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怎么算
夫妻离婚要是没有子女,那还好说。若有未成年子女的话,此时就需要对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问题作出处理。那么一般情况下,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
·离婚财产分割起诉状受理收费多少钱?
离婚问题一直以来是很多人所关注的问题,近几年我国的离婚人数在逐渐增加,也就意味着离婚过程中出现的纠纷问题也会变得越来越复杂,在婚姻法中有关于......
·一、离婚后还住在一起财产分割办法是什么?
一、离婚后还住在一起财产分割办法是什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条款,共同财产即指夫妻共同财产,其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
·一、离婚后的父母还是法定监护人吗?
一、离婚后的父母还是法定监护人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
·我国婚姻法中对离婚的定义解释为
我国婚姻法中对离婚的定义解释为,本拥有夫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情况下解除婚姻关系。而婚姻登记条例中有规定,当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以及双方......
·婚后财产分割纠纷如何解决?
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结婚之后总会出现,一方收入高于另一方,这时候收入高的一方便会存在一定的意见,但是不管怎么说这些都属于婚后财产,在财产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