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需要做二次工伤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需要做二次工伤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一般来说,如果当事人及其家属对工伤鉴定不服的话就能申请二次工伤鉴定,可以说做二次工伤鉴定的条件就是有人对之前的工伤鉴定结果不服。
  二、工伤伤残鉴定应提交哪些资料
  1、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2、填写市工伤鉴定申请表一份。3、申请人为工伤职工本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申请人为工伤职工近亲属的,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应提供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4、工伤职工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张。5、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6、住院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7、交纳鉴定费300元。
  三、工伤伤残鉴定如何进行
  工伤鉴定部门: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工伤鉴定申请: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请主体不同而有所区别。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包括有关的放射材料)。办理工伤鉴定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我办发给《工伤认定申请表》。第二步:申请人填表后交回我办,同时提交: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的证明材料;2、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第三步: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第四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形成决定书。第五步: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申请人、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根据以上资料,我们可以得出,二次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在第一次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的15日之内进行申请,可以由用人单位,本人、家属提出向当地社会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申请,而申请的所需要提交的材料为医院诊断书和伤员的人事资料等,与第一次工伤鉴定提交材料相同
  
  
  


·违法辞退三期员工如何赔偿
      违法辞退三期员工如何赔偿如果企业未依法合理解除或协商解除,而是采取强制解除的办法,可能会面临以下赔偿: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主张用人......

·一、工伤认定后公司不赔偿标准金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后公司不赔偿标准金怎么办?工伤认定后公司不赔偿标准金的话,当事人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2款规定......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就有提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就有提供劳动的义务,但是有些劳动者无故不上班,出现旷工的现象,用人单位的做法一般都是开除......

·一、离婚工资算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工资算共同财产吗?婚后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1、工资、奖......

·工作过程中,单位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需要发放补助给员工
      工作过程中,单位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需要发放补助给员工,那么此时单位发的补助属于工资吗?可能很多劳动者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

·眼睛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发生工伤是工作中最不想遇到却又不可避免的,工伤伤的地方各有不同,可能是手、可能是腿也有可能是眼睛,就拿眼睛来说,眼睛作为人最重要的器官,如果......

·员工外出工作期间受伤如何认定
      在实践中,有些工作是需要劳动者在户外履行自己的劳动义务,而我们知道,相对于在办公室坐班的人员,从事户外工作的人员会更容易受伤。那么,在法律上......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有关政策的意见2023年2月1日施行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有关政策的意见苏人社规〔2022〕7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

·钢结构工程质保内容的最新规定?
      钢结构工程质保内容的最新规定有哪些一、钢结构工程质保内容的最新规定有哪些?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与GB50300-2013的修订相符,GB50300-2013关于......

·劳动合同法工伤工资标准
      作为普通劳动人民群众,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致使人们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公受伤后受害者需要挽救损失,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

·一、国企改制咋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国企改制咋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国有企业转制,可以视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杭州工伤认定管理条例是什么
      杭州社保局工伤保险科的工作人员,日常的工作流程是需要遵守杭州省政府制定的,杭州工伤认定管理条例案中的相关法条的。其实,工伤认定管理条例不仅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