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东代表诉讼和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有监督的权利,如果发现公司高管存在违规情况,对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损害的,股东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股东诉讼大致分为两种,那么,股东代表诉讼和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是什么?我们一同跟随我们做个大致了解。一、股东代表诉讼和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是什么1、产生原因不同。股东的权利虽然多种多样,但总的来说,股东的权利可以分成两大类:股东的个人性权利和股东的共同性权利。股东个人性权利是指法律或公司章程明确规定股东可以单独要求并实现的权利,诸如分配权利、认购股份的权利、要求记录其投票表决的权利等。股东共同性权利则是指股东根据与公司成员之间的契约而享有的、能够对公司事务和事项作出决议的权利。2、诉讼目的不同。在股东代表诉讼中,虽然公司和股东个人都是侵害行为的受害者,但公司是直接受害者,股东个人是间接受害者,股东提起诉权的目的是为了公司的利益,但也间接地维护了自己的利益;而在股东直接诉讼中,股东个人是侵害行为的直接受害者,股东行使诉权的目的是纯粹为了自身的利益,而非整个公司的利益。3、诉讼被告不同。股东直接诉讼只适用于公司及其内部人员侵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即诉讼的被告只能是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经理、监事和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4、诉讼归属不同。在股东代表诉讼中,原告股东仅享有形式意义上的诉权,至于实质意义上的诉权则属于公司,即形式意义上的诉权与实质意义上的诉权是互相分离的。因此,即使原告股东在代表诉讼中胜诉,则胜诉的利益应当归于公司,而非原告股东。倘若原告股东败诉,则不仅由原告股东负担该案的诉讼费用,而且该案的判决对于公司产生既判力,不仅其他股东不得就同一理由再次提起代表诉讼,公司的机关亦不得再就同一理由为公司提起直接诉讼;而在股东直接诉讼中,股东所享有的形式意义上的诉权与实质意义上的诉权是合一的,无论股东胜诉抑或败诉,一切利益和不利益均归属于股东,而非其所持股份的公司。二、股东代表诉讼的特征是什么1、股东代表诉讼由股东行使股东代表诉讼是基于股东所在公司的法律救济请求权而产生的,这种权利不是股东传统意义上的因其出资而享有的股权,而是由公司本身的权利而传来的,由股东行使的。因此,注意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代位诉讼的区别。股东直接诉讼是直接根据其出资而享有一定的起诉权,维护自身的权益,而股东代表诉讼只是股东代表公司行使一定的诉讼请求权,其获得的利益或判决的结果都只是由公司承担,而与股东私人利益并无挂钩,股东只是作为股东身份间接地享有公司获得的利益而已。2、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一人或多人都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但并非只要是公司的股东,在任何条件下都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不同的国家对该制度有不同的限制,其旨在防止某些恶意的股东进行滥诉,如前文所述,作为原告的股东必须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3、法院判决结果直接由公司承担法院判决的结果直接由公司承担。股东作为名义上的诉讼方,股东没有任何资格、权利和权益。也就是说原告股东不能取得任何权益,法院对该案的判决结果都直接归结于公司承担,这是股东代位诉讼最典型的特征,这说明股东只是代表诉讼的过程而已。《民法典》第一百七十条?【职务代理】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综上所述,尽管都是股东本人提请的诉讼,但是股东代表诉讼和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还是比较大的。两者在诉讼目的、诉讼后果、诉讼主体及诉讼被告等方面都是不同的。股东代表诉讼,说白了就是股东代表公司发起的诉讼,胜诉后公司权益得到保障。而股东直接诉讼则直接以自己名义发起,不需要经过公司批准。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监理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包含哪些内容?
      监理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包含哪些内容?监理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内容1、项目部成立合同管理小组,负责各种经济合同的签订、执行和管理,并负责起草《合同......

·公司法认缴时间是怎么样规定的
      公司法认缴时间是怎么样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在我国目前施行的是认缴制度,除了法律规定的公司在成立时首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

·公司法监事直系亲属是否可以担任?
      公司法监事直系亲属是否可以担任?一般人们在感情上是比较排斥公司的某些高层机构之间相互存在着直系亲属的这种关系,因为这种裙带关系多少对于相关......

·注册外商投资公司费用多少钱?
      注册外商投资公司费用多少钱?一、注册外商投资公司费用多少钱?注册代理费8000-10000元。(依公司性质不同收费)国家行政收费:200元左右(含章,......

·公司法对一人公司限制有哪些
      公司法对一人公司限制有哪些规定在我们的经济社会中公司是一种常见的工作形式,而在公司法中也对公司的组成和活动等有相关的规定,其中公司的成立也......

·公司解散但无力支付赔偿怎么办?
      公司解散但无力支付赔偿怎么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无力或暂时无力支付欠薪,被欠薪的劳动者本人可以申请垫付欠薪:1、企业因宣告破产、解散或者被......

·总公司合同由分公司履行合法吗?
      总公司合同由分公司履行合法吗?是属于合法的;如果属于上下级关系的,应该按规章制度执行。如果属于两个独立法人主体,就看合同如何约定二、分公司能不......

·长沙私募基金公司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长沙私募基金公司成立的条件有哪些一、长沙私募基金公司的设立条件1、名称应符合,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2、名称中的行......

·我国公司融资资金一般多少
      我国公司融资资金一般多少现如今,我国对于公司成立的资金要求越来越少,所以说,大学生以及其他人员的创业,也变得成本越来越低,越来越容易了。如今......

·公司注册资金能改吗?
      公司注册资金能改吗?一、公司注册资金能改吗公司的注册资金当然可以变更,但是必须经过一定的手续,到工商部门办理审批通过之后才行。二、什么是注册资......

·公司法对分公司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可以设立分公司的,但是必须要向有关的机关申请登记,还要领取营业的执照才可以,应当注意的是分公司是没办法独立承担责任的......

·可以入股没有法人的分公司吗?
      可以入股没有法人的分公司吗?非法人公司无独立法人地位,无法接受入股,只能投百资于该分公司的法人公司。投资人以实物、无形资产(不知你所说的网络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