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装饰合同纠纷该怎么处理?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购买没有现成装饰的房子也是为了让房子内部装饰能够按照房主独特的想法布置。但除了设计需要自己的创意之外的所有装饰工作还是需要专业的装修公司来操作。而如果装修公司没有如约实现房主的心意就容易发生纠纷,那么,装饰合同纠纷该怎么处理呢?
  一、装饰合同纠纷该怎么处理?
  (一)法律法规随着我国装修市场上的“鱼龙混杂”,装修纠纷层出不穷,国家对于装修纠纷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而了解这些法律法规能够有效地保障自身的权益,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997]60号《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建设部[997]9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等法规。根据《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发生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纠纷,可以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五大解决途径当在装修房屋的过程中,出现装修质量问题,或者装修设计等不符合要求,或者是装修房屋材料出现问题等,都可以和装修公司进行商讨,而当出现纠纷的时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装修公司协商解决(2)业主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装修公司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但必须注意,一般情况下,如提请了仲裁,便不得再向法院提出诉讼。(三)处理流程在解决装修纠纷的时候,还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相关流程,所以我们需要注意相关的流程,例如在进行投诉之后,——质检部根据合同及图纸进行现场核查——调解部、质检部依核查结果进行调解——若双方达成协议则进行维修或返工;若未达成协议或不履行协议,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综上所述,房主在遭遇装饰合同纠纷时的第一步应当是积极主动地与装修公司洽谈关于已经出现的问题,如果承包公司在协商后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事项重新装修,就不需要房主大动干戈寻求司法方面的救济。但对于对方严重违约的现象,我们建议房主委托本网站律师走法律途径。
  
  
  


·入职不签合同离职怎么办?
      劳动合同的签订,对于劳动者来说是是很重要的,如果用人单位迟迟不肯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实际上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但是,在入职之后,我们就不可能......

·私募基金购买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购买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

·如何处理合伙合同纠纷?
      如何处理合伙合同纠纷?合伙经营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经营模式,它可以降低经营的风险,带来最大程度上的收益。然而在合伙经营时往往会产生合同纠纷问题......

·一般合同的成立是什么?
      一般合同的成立是什么?须有两个以上当事人,且当事人须有行为能力;合同的内容应适于发生债权,即应为确定、可能、适法及社会的妥当;合同的各意思表......

·山林承包合同到期应该怎样办理
      我国的土地资源十分丰富,相关的开发者和使用者可以从中获取利益,但需要对这类土地进行相应的承包,以符合我国对土地使用的要求。那山林承包合同到期......

·传真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传真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一、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件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

·办了入职没签合同是否可以离职?
      劳动合同的签订,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一种有效的保障,如果我们在工作之后,用人单位迟迟不肯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实际上是不合理的,但是,在进行入职......

·保险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哪些
      保险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哪些?保险合同什么条件下才会生效?一、保险合同生效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合同生效”与“保险合同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保险......

·一、离婚赠与合同不公证是否有效?
      一、离婚赠与合同不公证是否有效?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

·合同纠纷起诉费用是多少?
      合同纠纷起诉费用是多少?员工进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都是要签订一份合同的,但是如果产生合同纠纷后,当事人一方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举证责任决定......

·广东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
      广东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广东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修订)1、总则1.1为保障公司依法经营,规范合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南......

·合同生效不具备条件能否生效?
      合同生效不具备条件能否生效?合同生效不具备条件不能生效,合同法规定生效必须具备行为人具有缔约能力,并且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等条件才能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