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法律规定你的某种权利必须在一定时间内行使,超过这个期间就不再受法律保护了。那么,债务纠纷受法律保护的时间为多长呢,也就是说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如果债权人没在诉讼时效内履行权利,诉讼时效届满有什么后果?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2年)。3、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没有写明还款日期是我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受最长20年保护期限的限制。
  二、诉讼时效届满有什么后果
  1、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2、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债权人告到法院,如果法院审查认为没有正当理由而时效已过的话,就不能判他胜诉。在法学上,将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称为“自然债务”。3、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由于不知道时效规定或者明知道时效规定而自愿履行债务的,不得又以时效已过为由请求返还。4、诉讼时效期满的债权可以用来抵销其他债务。例如,甲欠乙一笔钱,而乙也欠甲一笔钱,甲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而乙的债权未过时效,这时,甲可以用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抵销欠乙的债务。5、诉讼时效期间同时适用于主债和从债。甲欠乙的钱,丙为甲的保证人,诉讼时效届满后,乙不能向甲要求偿还,也不能转而要求丙偿还。发生债权债务关系之后,债权人应当了解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多长,在诉讼时效内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另外,债权人还应了解诉讼时效届满有什么后果。诉讼时效与还款期限有着密切的关系,还款期限届满债权人应当及时追债。建议债权人在借贷合同中约定好还款期限,也可以请律师审查一下合同内容,确保债务不要超过诉讼时效。
  
  
  


·欠钱不还还联系不上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联系不上怎么办?
      欠钱不还还联系不上怎么办一、欠钱不还联系不上怎么办?1、诉前财产保全建议当事人先查对方的财产,如果有房产或车子等资产在欠债人的名下,可先......

·还钱后借条不要回会怎样 一、还钱后借条不要回会怎样?
      还钱后借条不要回会怎样一、还钱后借条不要回会怎样?借条不要回的可以引起不必要的债务纠纷,还钱后应该和债权人要回借条。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中的......

·借条是机打的好还是手写的好
      借条是机打的好还是手写的好一、借条是机打的好还是手写的好?打印或手写的都可以,法律没有规定借条应该是手写还是打字机打印的,只要双方存在真实......

·企业解散之后的债务谁来还
      企业解散之后的债务谁来还一、企业解散之后的债务谁来还借款人因歇业、撤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等终止,而未经清算的,债权人以借款人、清算义务人为被......

·公司更名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更名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更名债权债务由谁承担?公司更名债权债务由谁承担?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公司更名债权债务由谁承担?公司形式上的变更包括有公司......

·借五万块钱要写借条吗?
      借五万块钱要写借条吗?借五万块钱的借条可写也可不写,具体是否需要书写由双方协商后确定。若是要写,需要在借条之中包含以下的内容:(一)应写清楚借款......

·转让债权的前提是什么 债权转让的限制条件有哪些
      在交易中,债权人可以在法定情况下转让自己所拥有的合法的债权。那么,转让债权的前提是什么呢?只有具备了这些前提条件,债权人才能将债权对外转让。当......

·并购贷款还款方式有哪些
      并购贷款还款方式有哪些?还款来源是什么?由于并购的交易涉及金额较大,所以企业并购的时候通常会使用并购贷款的方式向银行贷款,既然是贷款,就会......

·还款是否认定为诉讼时效中断?
      还款是否认定为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可以引起诉讼时效......

·现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后以公司能贷款吗
      现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后以公司能贷款吗?公司贷款是针对公司而言的,与个人贷款是无关的,所以公司的贷款仅仅就是以法定代表人的名义来签字与......

·公司债务股东承担?
      公司债务股东承担?对于公司来讲,其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通常是由公司独立承担清偿责任的。那要是公司资不抵债的,此时公司债务可以由公司股东......

·没有他项权证怎么贷款?
      没有他项权证怎么贷款办理房产证抵押贷款时,借款人必须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因为,没有到房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其抵押权就得不到法律保护;反之,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