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房产哪里去公证书?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离婚房产哪里去公证书?
  离婚之后,双方对房产分割协商之后可以签订协议书,到当地的公证进行房产公证。离婚房产公证流程是:1、当事人准备材料,应携带以下资料: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2、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3、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4、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二、离婚房产公正需要哪些材料?
  1、需要双方身份证,离婚证,离异协议(上面注明该房产分割细则)。2、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3、住房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两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去咨询办理离异房产析产公证手续。4、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三、离婚房产公证费用
  1、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具体提交的材料如下:(一)财产约定书(公证处可以代书)(二)财产产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等),男女双方共同到公证处(三)男女双方户口、身份证(四)结婚证(五)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2、公证费一般是千分之三到百分之二之间。我们在这里可以明确的告诉您,各个地方的离婚房产公证地点都是不一样的。总之,去当地的公证机关公证即可。还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进行公证之前需要携带好相关的材料,比如说,结婚证件以及公证处所要求提供的财产的约定书等。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应该去哪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应该去哪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应该去哪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

·房屋抵押贷款最长期限是多久?
      有时候我们可能需要一笔很大的支出,但是手头比较紧马上拿不出那么多钱,这时候我们很容易就想到去向银行贷款。银行贷款需要对个人信息做个很详细的了......

·房屋质量验收证明规定
      房屋质量验收证明规定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时应向购房人出示该商品房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文件。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 离婚怎么进行分割
      不少年轻人购房基本都是靠家里父母的支持,因此经常出现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给子女居住的情况。对于这样的房产而言,要是日后子女与配偶离婚的话,那么父......

·动迁房和商品房区别有哪些
      动迁房和商品房区别有哪些根据房屋权属性质来分类,房屋包括了动迁房和商品房。因为对房屋区别不正确,没有一定的房产知识,购房者在购房之时容易吃大......

·一、之前被拘役过买房可以贷款吗?
      一、之前被拘役过买房可以贷款吗?被拘役过买房时也可以贷款,办理贷款的主要条件是:1、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5周岁(含)以下,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如何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如何办理房屋他项权证?需要的资料。房屋他项权证办理需要提供的资料有抵押人身份证、抵押人婚姻证明、房屋产权证书、房屋价值评估报告、借款合同、房屋......

·一、商品房退房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商品房退房流程是怎么样的?第一步,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买房人可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应由开......

·房东把房子租给二房东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东把房子租给二房东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房东把房子租给二房东的注意事项主要有:(一)首先要注意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如有,在签定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

·现实生活中,有人迫于无奈,或者是急需资金,会到典当行把房屋典
      现实生活中,有人迫于无奈,或者是急需资金,会到典当行把房屋典当,而此时典当房屋也是有具体的程序要求。那么,房屋典当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房屋典当需......

·购房协议生效要满足什么条件
      在购房的时候需要签订购房协议,这是您都清楚的,一份书面的协议能够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当然,也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障。但要想购房协议生效并不是......

·购买商品房该怎么避免风险
      1、逾期型交房纠纷双方约定的交房期限届满,开发商却因为自身的财务风险控制及施工进度控制失控等种种原因没有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交付给买受人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