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内容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工程质量问题是一个工程是否合格的重要问题之一,要看一个工程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就必须要进行相关的检测,关于检测的内容在相关的法律规定当中也是有明确规定的,那么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内容有哪些呢,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内容有哪些: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  1、建筑工程结构检测、鉴定(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塔桅及高耸建(构)筑物,建筑构配件质量检测,振动测试,结构应力测试,结构性能现场试验);灾后结构承载力鉴定。  2、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安全性、适用性、适修性、耐久性、可靠性鉴定;建(构)筑物抗震鉴定;沉降观测,采光日照鉴定、分析,容积率分析,面积测量,建筑物功能评价;民房检测鉴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测鉴定。  3、市政工程及施工安装质量检测,道路桥梁功能性能和结构安全性能检测及维修加固鉴定  4、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空气成分鉴定、建筑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限量鉴定、噪声与振动鉴定、电磁辐射鉴定、遮光污染等鉴定。二、建筑热工及设备系统检测鉴定  建筑热工(节能)检测;建筑设备(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电气及防雷)系统、锅炉房系统、冷库系统、厂房净化系统安装质量检测与运行测试;小区供热系统、小区排水系统质量检测与运行测试;建筑设备系统能耗分析与评价、节能性能检测;室内湿度、风速场、温度场测试;地下管网探测。  三、建筑物扩建、改造鉴定  1、建筑物整体平移、顶升、纠倾的设计与施工鉴定;  2、建筑加层、室内空间改扩、托梁换柱的设计与施工鉴定;  四、建筑物结构加固鉴定  1、建筑主体结构加固、补强设计与施工鉴定及混凝土裂缝修复鉴定;  2、建筑地基、基础加固的设计与施工鉴定;  3、建筑抗震、防灾、建筑结构灾后抢修及修复鉴定;  五、工程造价及建筑图纸设计标准复核鉴定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内容有哪些的相关规定,关于工程质量的检测问题我们只要从质量方面出发,向其他方面散射就可以得出相关结论,工程质量的检测鉴定如果不过关的话那么工程质量也会存在很大的问题,所以不管怎么说,首先一个工程没有问题的话,一定要使工程质量过关才行。
  
  
  


·一、试用期是不是可以随时辞职?
      一、试用期是不是可以随时辞职?可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

·一个国家的工程建设,不仅与国民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也与国家经
      一个国家的工程建设,不仅与国民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也与国家经济的发展有巨大联系,所以,工程建设中,就要对各个方面严格把关,当然,在事后验收时......

·上海市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是可以得到相应的工伤赔偿的,但是任何一项赔偿都是需要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确实为工伤。因此我们员工在受伤之后首先应该到劳动部......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有哪些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有哪些?为加快社会现代化的脚步,政府部门在全国各地开展了大规模的工程建设。众多的工程建设满足了人们的生活需求,为了让这......

·端午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端午节加班工资怎么算端午节作为我国的法定节假日之一,不管是学生还是劳动者都能享受到三天的假期,这是国家赋予我们的福利,使我们的法定权利,但是......

·《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外国人吗?
      《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外国人吗一、《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外国人吗?目前中国法律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是否适用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但是......

·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依据是什么?
      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依据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

·申请工伤认定一年之后怎么办?
      申请工伤认定一年之后怎么办?只要认定工伤,就可以根据国家法律获得较高的赔偿。所以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的1年内,要求工伤认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员工入职一个月未签合同合法吗,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劳动者属于弱势群体中的一类,在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后应立即与其签署劳动合同,单位拒不签署的,职工有权解除劳动关系。由于很多朋友不了解相关的......

·架子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
      架子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众所周知,工程承包是主办方与承办方之间达成的一种协议,一般都是比较大的项目,牵扯到的金额比较大,所以需要签订工程承包......

·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
      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一、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根据《劳动法》第44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

·一、新员工入职要签合同不?
      一、新员工入职要签合同不?新员工入职是必须要签合同的。但是基本只签劳动合同。签合同时注意合同期限下对应的试用期的长短,注意有否没经过本人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