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非国家人员行贿罪如何处罚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对非国家人员行贿罪其实也就是《刑法》中规定的对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换言之此时的犯罪对象只能是一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话,那么此时就以行贿罪进行处罚。那现实中该如何认定对非国家人员行贿罪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认定对非国家人员行贿罪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认定时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本罪与请客送礼的界限
  
  在认定向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时,要注意划清与请客送礼的界限。在现实生活中。礼尚往来的请客送礼一般郁以公开的方式进行,且礼品的价值一般较小,行为人没有明显的、直接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动机和目的,这与本罪的行贿行为有本质区别。
  
  (二)本罪与向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一般行贿行为的界限
  
  根据本条的规定,向公司、企业人员行贿,达到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因此,如果向公司、企业人员行贿,数额未达到较大的,属于向公司、企业人员一般行贿行为,不能以本罪论处。
  
  (三)本罪与行贿罪的界限
  
  本罪与行贿罪有许多相似之处,行为人在主观特征上均为直接故意,且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客观特征上行为人均向受贿人实施了给予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但两罪在本质上是不同的。
  
  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为商品经济的经营者,具有特定性,而行贿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其范围较本罪主体更广泛。
  
  2、行贿的对象不同。本罪的行贿对象是公司、企业人员,而行贿罪的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
  
  3、侵犯的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人员职务的廉洁、公正制度,公司、企业的正常业务及管理活动,更为主要的是侵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秩序。而行贿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制度以及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如何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本罪的处罚分为以下几点:
  
  1、自然人犯本罪,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对于罚金的数额,法律未作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应主要根据行贿的数额和情节来确定。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自由刑处罚,主要根据职责权限的大小和在行贿中所起的作用大小来确定。
  
  3、免除或减轻刑事责任的特别规定
  
  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是指行贿人在行贿行为未被追诉前,主动交待其行贿行为的,也即在行贿行为未被追诉前有行贿自首行为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这里,不管犯罪轻重,只要有自首行为的,均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需要考虑到实际的行为是否符合了规定的构成要件内容,另外,法律中也规定了不仅仅只有自然人可以构成此罪,其实单位也是可以构成此罪的,只不过不同主体构成对非国家人员行贿罪的时候,法律中规定的处罚不一样。
  
  


·导致婚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实践中,婚姻的终止不等同于婚姻无效或婚姻的撤销。在终止婚姻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前,该婚姻是合法有效的。依法确认婚姻无效或予以撤销的,则是违法的、......

·根据规定无效婚姻情形有哪些?
      根据规定无效婚姻情形有哪些?无效婚姻,又称违法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

·未婚生子抚养费怎么给
      在未婚生子的情况下,虽然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此时也是享有婚生子女的待遇。因此,最为他的父母,也是要积极履行抚养义务的。那么这种情况下,未婚生子......

·从未家暴过离婚时女方要求赔偿10万元怎么办
      从未家暴过离婚时女方要求赔偿10万元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

·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能怎么办
      如今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除了会因为财产分割问题而产生纠纷外,同时也有可能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面产生争议。而此时确定了孩子归女方抚养的话,那男方就......

·婚姻法遗弃罪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遗弃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十分常见,包括遗弃孩子以及遗弃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当情节严......

·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写协议书?
      一般在离婚后只能有一方具有抚养权,子女跟随具有抚养权的一方生活,而另一方就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来保证未成年人的正常健康成长。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

·一、离婚时另一方应当如何争取财产?
      一、离婚时另一方应当如何争取财产?如果能掌握对方有过错的证据,则在离婚分割财产中必然会处于有利地位。不管是谁直接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在......

·我国《婚姻法》第36条明确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36条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二、遗产继承可不均分的五种情形1.继承人协商同意的,可以不均等,如一......

·离婚男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男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

·结束婚姻关系中一种方式是起诉离婚
      结束婚姻关系中一种方式是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夫妻分居一年起诉离婚,法院会受理吗?下面我们针对这一问题为您收集相关资料......

·新婚姻法规定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婚姻法》规定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的问题在《民法典》中有对应规定。一、《民法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