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五证不齐全是否可以购买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般开发商在售房的时候需要取得五证二书,否则的话就是会被认定不具有售房资格的,而这样的商品房所带来的风险也是很大的。另外商品房五证不齐全很有可能被归于违章建筑的行列,但是鉴于其价格的优势依然有很多人选择购买,那么到底商品房五证不齐全是否可以购买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商品房五证不齐全是否可以购买
  很多时候,由于房产位置的惟一性,使得购房者一旦看上了某处房产,就很难轻言放弃再加上很多人觉得别人买了没有销售许可证的房子也没什么问题,等开发商证件齐全了就买不着合适的了的心理,造成无证售房的现象一直存在。那么,五证不全的房子能不能买?其实对于五证不全的房子其价格必然比较优惠,购买后只是有一定的风险和限制,比如不能办理按揭和抵押。而且也有可能会遭遇开发商再次出售的情形,但是如果开发商是值得信赖的公司,这样的房子也是可以购买的。
  二、买五证不全的房子有什么风险
  销售的房子如果五证不齐全,不但办不出产权证,连签订的预售合同都无效。一手房实行网上合同备案操作,五证不全的房子即使买房人付了钱、签了预售合同,也不能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做网上合同备案登记。万一开发商又把这房子卖给别人,纠纷就来了。另外,如果开发商最终办不齐五证,买房人就不可能得到房子产权。有的开发商即便取得预售许可证,从交房到开发商拿到大产证、给买房人办小产证还有一段很长的时间。开发商为了避免在交房时间上违约,会先和买房人办理交房,但无法出具房屋交接书。等到各项验收通过,开发商取得大产证后,才能再给买房人办小产证。在这个时间段里,如果原买房人凭预售合同就把房子转卖给别人,但因为是期房无法办理转让备案登记,原买房人又在获得房子产权后迅速卖给第三个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法院会以产权登记的效力更高、交易有效为由,判定产权归善意第三方。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的就只能向卖方要求归还房款。如果期间有债务存在,又有了上面的抵押的状况发生,协议约束不到善意第三方,而且约束买家也只是主张求偿,无法保证房子最后还是到你手上。商品房销售和预售都必须有五证,如果五证不全的话一般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但是基于价格的优惠,很多人还是倾向购买的,但是购买这样的房屋有很大的风险,因此我们建议最好不要购买五证不齐全的商品房,否则就会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
  
  
  


·夫妻一方出售共同房产怎么办
      既然认定是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话,那么对于这部分房产只有经过夫妻共同同意之后,才能对房产进行处理。不过实践中经常出现夫妻一方出售共同房产的情况......

·婚后一方出资购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一方出资购房属于共同财产吗购买的房产资金来源如果属于《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则属于共同财产。如果......

·私人房产抵押借贷的流程是怎样的?
      私人房产抵押借贷的流程是怎样的?一般私人房产抵押借贷的流程如下:1、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2、准备贷款材料:借款人将贷款......

·危房拆迁赔偿有几种方式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其原因: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

·婚后过户的房子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过户的房子夫妻共同财产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

·房屋抵押网贷的评估流程是什么?
      随着经济的发展,当人们在需要资金的时候,我们可以将自己的资本进行抵押,例如就可以将房屋进行抵押,那么再将物品进行抵押前,要先通过一定的程序对......

·贷款买房离婚时该怎么分割
      不少年轻小夫妻都是选择在婚后贷款买房的,然后由双方共有还贷。对于这样的房产,在离婚的时候分割是比较复杂的,因为涉及到的情况很多。那究竟夫妻贷......

·如何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如今买卖房屋质量参差不齐,缺乏防范意识的公民买卖房屋时稍有不慎,就会跌入陷阱之中。面对鱼龙混杂的买卖市场,签订买卖合同时可不能马虎,其合同有......

·商品房使用年限期满后怎么办
      房屋不存在使用年限的概念,而是房屋所占的土地存在使用年限的问题,到期后在政府批准的前提下,作为业主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而继续使用土地。房......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押金不退怎么办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押金不退怎么办租房子不退押金承租人应当和出租人友好协商,问清楚为什么出租人不退押金,是没有支付水电煤还是没有足额支付租金,或......

·去哪个法院提起房产诉讼
      对于法院受理范围之内的房产纠纷案件,当事人可提起房产诉讼来解决纠纷,比如房屋买卖之类的纠纷。不过,人们在起诉时要去有管辖权的法院,那么实践中......

·个人婚前买的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个人婚前买的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一、个人婚前买的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