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被骗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被骗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什么?
  
  一、被骗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什么?
  
  被骗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无法领取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果能证明被骗,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有证据证明“之前他签的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是因欺骗而签订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撤销。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过错性辞退
  
  (1) 概要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
  
  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2)适用情形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非过错性辞退
  
  (1)概要
  
  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
  
  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2)适用类型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仍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劳动者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是劳动者自愿解除的,或者是劳动者存在违法行为或者违反了用人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的,那么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具体情况下应当协商进行认定。
  
  


·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情形?
      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情形有哪些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当适用的法律法规确有错误时,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主要是指:(一)适用已失效或尚未......

·五险一金是我国社保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在人们考虑工作时
      五险一金是我国社保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在人们考虑工作时关注的一个重点。并且,由于区域不同,所以每个地区在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额度上存在......

·我们平常在公司工作的时候
      我们平常在公司工作的时候,有些时候会发生特殊情况,在没有改变劳动合同的状态下,被安排到另一个工作单位上去,这种情况下就叫做借调,那么这时候需......

·没签劳动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和员工签署劳动合同。现实生活中,单位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对于员工后......

·公司涉嫌网络诈骗员工怎么判?
      如果参与网络诈骗的员工是积极参与诈骗的,则构成了网络诈骗罪,属于共同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只是普通员工,一般参与的,则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

·拖欠工人工资多年有赔偿吗
      有赔偿。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

·工程质量的含义与特性是什么?
      工程质量的含义与特性是什么?工程质量的含义与特性可以在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来理解。狭义的工程质量是指工程的完成是否符合业主对于必须具备的功能的......

·国家工伤鉴定标准金额是多少?
      职工在工作场所劳动受到人身伤害的,一般属于工伤,这样职工得做一个鉴定,明确具体的伤残等级。职工申请工伤鉴定,需要预缴一笔费用,如果经过鉴定属......

·临时工与正式工有什么区别?
      临时工与正式工有什么区别?临时工与正式工有什么区别??简单来说临时工不与工作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单位可以随时让你下岗,而且福利待遇相对与正式工......

·工程劳务出现纠纷怎么处理?
      工程劳务出现纠纷怎么处理?首先是要有证据证明从事劳务活动;其次,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

·什么是保密协议和劳动合同?
      什么是保密协议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对负有保......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具体有那些规定?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具体有那些规定?在建设工程中,质量是检验工程合格的一个重要环节。工程质量的好坏和老百姓的生活紧切相关。国家对建设工程的质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