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是怎么规定的?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没有明确的规定,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依据当地具体情况出台的地方政策,鼓励出租人减免经营者的租金。而这样的政策针对的多是企业,若是个人想要减免租金,可以从租房合同入手,根据合同规定,看是否满足合同中规定可减免租金的条件,可以的话,也是可以主张减免租金的。承租人租赁房屋的目的是使用房屋,因疫情防控需要致使承租人在短时间内无法正常使用房屋,虽租赁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但因系不可归责于承租人、出租人的原因所致,如为此发生纠纷,希望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根据公平原则视情适当延长租期、减免租金,合理分担因疫情防控导致的不利后果,承租人以此要求解除合同的一般不应予以支持。二、疫情期间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1、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三、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因疫情无法搬家,责任在承租人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于疫情特殊时期,导致您无法按期搬家退房给房东。因此房东并不能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但是现在房屋毕竟还是由承租人占用,因此在占用期间承租人仍然应该继续支付房屋占用费。综上所述,疫情期间的房屋减免政策是不存在的,或者说自己要及时的关注本地政府部门对这个问题所做出的公告。但现在可以确定的是,普通房屋租赁合同想减租的话,唯一的办法就是跟房东协商,而且房东是可以拒绝减租的。
  
  
  


·父母离婚房子所有权公证给孩子吗?
      一、父母欲离婚房产可以公证给孩子吗?父母离婚房产是可以给孩子的,前提是双方都同意。二、婚后房产,离婚后房产分割的情形1、新婚姻法,婚后双......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建设部、监察部、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规定国家允许存在特殊情况的单位或公司进行集资建房,......

·在买房是时候,双方需要签订书面的购房合同,但并不是在合同上面
      在买房是时候,双方需要签订书面的购房合同,但并不是在合同上面签字之后并且也交付了房屋钥匙的,此时就算交易完成了。毕竟房子属于不动产中的一种,......

·一、房产过户时儿女继承父母遗产手续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房产过户时儿女继承父母遗产手续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1、首先,继承人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

·按揭房赠与合同是怎样的
      按揭房赠与合同是怎样的?如何写按揭房赠与合同?拥有一套房产是现在很多人奋斗的目标,按揭买房是现在很多人购房的选择,一些时候就会出现想将房产......

·女儿户口迁出能继承老家房子吗
      女儿户口迁出能继承老家房子吗一、女儿户口迁出能继承老家房子吗?女儿户口迁出也能继承老家房子,继承遗产和户口无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离婚房子过户收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的时候大部分都会涉及到房屋的归属问题,一旦确认了房子的所有权就需要由原先的两个人的名字变更为一个人的名字,或者是从一个人的名字变为另外一......

·儿女名下房产离婚夫妻可以分割吗
      现实中,很多父母买了房,会将房产登记在儿女的名下,离婚时房产的分割就成了问题。那么,儿女名下房产离婚夫妻可以分割吗?离婚案件,确定了子女的抚......

·出售后商品房保修期是多久?
      出售后商品房保修期是多久?关于保修期的长短,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

·怎么样防止房东一房多卖
      怎么样防止房东一房多卖?1、一定要找正规的中介公司2、确认卖方有权出卖房屋房屋权利人为多个人时,应当要求所有人同时在合同上签字,若确有部分产权人......

·以父母的名义买房离婚怎么分
      虽然随着政府的一个个限购令,房子的价格被稳定在一个水平上,但是这仍然不排除房价会持续走高的可能,所以为了能够再买一套房产,很多人选择了曲线买......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如何处理
      在房屋租赁的过程中,会遇到一方因为各种原因违约,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是否可以要求违约一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呢?我们整理相关内容,将在下文中告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