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没有产生重大过错的情形下,用人单位一旦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那么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利,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要支付劳动者一定的解聘赔偿金,那么,解聘赔偿金怎么计算?我们给您做了以下回答。
解聘赔偿金的计算:
(一)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
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年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算;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的工资)
(三)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四)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五)经济性裁员的
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六)用人单位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经济补偿金 = 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50%)。
(七) 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N(1
解聘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关系时,必须支付给劳动者的一项经济补偿。解聘补偿金是根据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以及解聘的相关情形来定的。当然,如果劳动者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一定的损失,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利。
·劳动法规定加班时间不能多久
虽然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休假的时间内加班,但此时加班也是有限度的,而不能任由单位随意安排加班时间,这样无疑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损......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怎么写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怎么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甲方:乙方:根据《建筑法》,《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
·一、公司可以辞退未婚先孕的工人吗?
一、公司可以辞退未婚先孕的工人吗?不能。在《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员工在怀孕期间是不能被辞退的,除非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未婚先孕并非犯罪。如果......
·工伤伤残10级钱怎么赔付
10级伤残工伤的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
·装饰装修工程质保书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装饰装修工程质保书包含的内容有哪些?我们的社会生活几乎是由各种类型的工程所组建而成的,装饰装修工程就是其中的一项工程,为了使得装修工程的质......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要双倍工资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要双倍工资吗?(一)在1个月内的,不管谁不愿意签均不需支付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
·怎样确认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的成立需要当事人双方都签字盖章,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劳动合同成立之后并不意味着就一定会生效,实践中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也是比较多的。那么......
·工伤认定超过一年要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中关于工伤认定时限的规定,最长提出认定的时间也就是事故发生之后的一年内,当然要是用人单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话,则时限要求就更短了......
·社保工伤认定下来离职能够拿到多少赔偿?
建筑工地是安全事故多发的一个地方,工人受伤的,工程方应当配合其申请工伤认定。一些工人,在拿到工伤认定书后选择离职,回家休养一段时间。按照相关......
·工伤认定期间工资怎么算?
一般情况下在发生意外事故之后要及时的向有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在认定之后才能进行办理相关赔偿的事项,发生工伤是非常不幸的事件,许多人关注的焦点......
·什么情况下做工程质量鉴定
什么情况下都要做工程质量鉴定。改变建筑的使用功能、施工质量没有达到设计标准、出现过大变形、出现结构裂缝、倾斜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