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事业单位九级工伤劳动待遇是怎样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事业单位九级工伤劳动待遇是怎样的?
  
  一、事业单位九级工伤劳动待遇是怎样的?
  
  事业单位九级工伤劳动待遇是按照8个月的本人的工资来进行一次性伤残补助费用的发放,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三、停工留薪期待遇(非法用工伤亡生活费)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8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2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5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他规定:
  
  1、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事业单位的工作者,他和普通的劳动者一样都是享有一些权利的,比如说发生工伤的话,可以进行一定的索赔,这种赔偿有不同种类的项目的支撑,比如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个项目上就是比较大额的,按照本人工资进行。
  
  


·无工伤保险赔偿怎么办?
      无工伤保险赔偿怎么办?没有工伤保险的话可以跟单位索要赔偿,但是员工需要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可能构成伤残的,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

·劳动合同续约通知书应该怎么写
      劳动合同续约通知书应该怎么写一、劳动合同续约通知书应该怎么写单位(本人)与你(单位)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将于____年__......

·建筑工程质量归哪个部门
      建筑工程质量归哪个部门工程质量是建设工程行业最为关注的问题,没有质量保证的工程也就失去了安全保证,质量和安全永远是一体的。工程质量也有专门的......

·劳动争议仲裁中的第三人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十一条规定“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参加仲裁活动或......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纠纷如何维权
      1、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和解。这里的用人单位包括用人单位设立的工会或者用人单位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由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所在街道或......

·电信光缆工程承包合同应该怎么写?
      电信光缆工程承包合同应该怎么写?电信电缆工程是一种重要的基础设施工程,通常工程的发包方都是地方政府。按照规定,政府应该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是如何评定的?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是如何评定的?一、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是如何评定的?具体标准为:合格: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应全部合格,质量保证资料已基本齐全。优......

·工伤伤残待遇包括哪些?
      工伤伤残待遇包括哪些?一、工伤伤残待遇包括哪些(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治疗期间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

·一、因为搬迁辞退员工怎么进行赔偿?
      一、因为搬迁辞退员工怎么进行赔偿?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公司可在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或向员工支付额外月薪后终止劳动合同:1、因工作原因生病......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一级伤残有误工费?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一级伤残有误工费?交通事故一级伤残的判断标准(一)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二......

·关于工程债务纠纷的案例,怎么进行判决
      关于工程债务纠纷的案例,怎么进行判决工程债务纠纷问题,是一种常见的纠纷问题,我们在处理纠纷的时候,一定要实事求是,将证据,依法判决。那么,关......

·用人单位需要按时给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对于很多劳动者来说,也
      用人单位需要按时给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对于很多劳动者来说,也只是习惯了每月扣除一些工资作为个人的社保支出,但是真正到用的时候往往不知道自己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