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在疫情期间被裁员怎么办?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员工在疫情期间被裁员怎么办?因疫情原因企业不可以裁员,涉及到被辞退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到法院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二、裁员的认定和处理情况根据企业的决策行为分为主动裁员行为和被动裁员行为。结构性裁员和优化性裁员属于主动裁员行为,经济性裁员属于被动裁员行为。在人们的观念中,裁员往往是在企业效益下降、面临危机时的被动应对方式。在评论这次联想裁员时,也有很多人认为是联想遇到经营危机,不得已实行裁员。事实却并非如此,我们必须看到:裁员及裁员管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一种正常的人力资源管理行为。裁员的动因一般可分为三种,即经济性裁员、结构性裁员和优化性裁员。其中,经济性裁员是由于市场因素或者企业经营不善,导致经营状况出现严重困难,盈利能力下降,企业面临生存和发展的危机,为降低运营成本,企业被迫采取裁员行为来缓解经济压力。结构性裁员则是由于企业的业务方向、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发生变化而导致内部组织机构的重组、分立、撤消引起的集中裁员。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按照法定的条件来进行处理,涉及到疫情期间劳动者无法从事劳动工伤的,用人单位是不可以以此裁员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拒不支付的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权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吗?
      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吗?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吗?不包括加班费,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待遇应当包括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等......

·水利工程工人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写?
      水利工程工人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写?水利工程工人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写?水利工程工人劳动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

·工程内容减少变更怎么索赔?
      工程内容减少变更怎么索赔?一、工程内容减少变更怎么索赔施工单位违反合同的约定工程内容减少变更,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建设单位可以与施工单位......

·克扣工资怎么解决
      克扣工资怎么解决当企业无正当理由克扣工资时,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仲裁对于劳动者来说需要提交的资料是很......

·步入社会的我们,想必大家都有过求职的经历。小编整理了员工应聘
      步入社会的我们,想必您都有过求职的经历。我们整理了员工应聘一般公司入职需要提供材料,为那些还没有求职经历和即将求职的朋友提供一些借鉴。那么一......

·工伤鉴定7级如何赔偿标准是多少
      在我国,员工在进行工伤鉴定以后的首要事情就是要和用人单位商谈赔偿的事宜。其实针对工伤赔偿这样的事情,在我国法规当中都有着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

·关于误工费证明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误工费证明法律规定是什么?误工费证明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一)《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

·帮工代驾的法律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帮工代驾的法律责任应该由谁承担?很多人由于自己驾车外出聚餐时因为喝酒的原因不能自己驾车回家,这时候我们就需要请代驾,但是代驾却在行车途中发生......

·过失性辞退的代通知金是否需要赔付?
      过失性辞退的代通知金是否需要赔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

·虽然生活当中每天都有新的建筑工程在发生,其实从事建筑领域的人
      虽然生活当中每天都有新的建筑工程在发生,其实从事建筑领域的人都知道,建筑工程从招标投标开始,直到最后的工程竣工,这都是一个非常漫长,并且需要......

·耳聋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耳聋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在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下,才能享受工伤赔偿待遇。......

·总公司和分公司同时签订劳务合同哪个有法律效力
      一、总公司和分公司同时签订劳务合同哪个有法律效力都具有法律效力。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