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后残余价值怎么确定?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交通事故后残余价值怎么确定?汽车残余价值可以由保险公司评估,也可以要求物价局评估。当车辆被撞经过修理后,汽车市场上对于有过事故之汽车,估价必较原无事故者为低,这是市场规则,也是一般人的通常心理(因为一般人对于有过事故的汽车肯定会怀疑其性能和安全性),赔偿权利人所受之损害并未完全获得赔偿,此差额就是车辆贬值费。国外把此差额称之为“商业价值差额”,赔偿权利人就商业价值差额是否有权请求填补,法德判例上有两种不同见解。法国判例大致认为赔偿权利人就商业价值差额并非悉可请求赔偿,其赔偿义以赔偿权利人出卖汽车时为限。因此,车辆贬值费应当予以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因此,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1、在一起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并且造成一人死亡或者是三个以上重伤的;2、在事故中双方都有责任,负同等责任,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3、造成了财产损失的,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赔偿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没有能力赔偿的。4、在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并且事故导致一人以上重伤,并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喝酒或者是吸毒以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没有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车子有问题,没有及时修理并驾驶的;(4)知道是没牌子或者是报废的车还驾驶的;(5)驾驶的车有严重超载的情况;(6)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交通事故中的残余价值当然就是针对机动车的,其实,目前我国的法律上对交通事故当中的车辆贬值费没有什么特别详细的规定,但如果要求对方赔偿车辆贬值费的话,也可以在诉讼请求当中写清楚,如果证据确实充分,法院也有可能会支持。
  
  
  


·该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赔偿数额
      该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赔偿数额一、该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赔偿数额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

·一、犯罪嫌疑人砸车窗盗窃怎么判刑?
      一、犯罪嫌疑人砸车窗盗窃怎么判刑?盗窃属于目的,砸坏车窗属于手段,按盗窃罪定罪处罚,在量刑时可以从重处罚,属于酌定情节。相关的法律依据:......

·未造成伤亡的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理
      虽然说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是常态,但现实中也有一些未造成伤亡的的事故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对事故的处理显然就与造成伤亡的处理不同了。......

·车祸法律援助应该如何申请?
      车祸法律援助应该如何申请?一、法律援助的对象:1、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被告人。2、公民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服务,因经济困难无力......

·定制衣柜交了定金未签合同能退吗?
      定制衣柜交了定金未签合同能退吗?一、定制衣柜交了定金未签合同能退吗一般是不可以的,但是双方进行协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

·山西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不是固定的
      山西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不是固定的,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不同,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赔偿标准的计算依据如下: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

·撞车后怎么处理没报警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一、撞车后怎么处理没报警1、只是车辆的碰擦,双方车主可以选择私了,并签订一份私了协议,也就是赔偿协议,这是为了防止发生后续纠纷。2、如果发......

·一、交通事故赔偿完毕协议是需要签订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完毕协议是需要签订吗?交通事故赔偿完后协议是需要签订。1、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

·一般纳税人申请资料需提交哪些?
      一般纳税人申请资料需提交哪些?申请一般纳税人需提交的资料1、工业企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报送以下资料(一)书面申请报告1份(二)《增值......

·去法院申请再审是否要交费
      去法院申请再审是否要交费一、申请再审是否要交费当案件再审时,是否也需要交案件受理费,这个需要分情形,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

·被判缓刑罚金还要交吗
      对于犯罪分子来讲,要是能够在判刑的同时宣告缓刑的话,这肯定是再好不过了,可以暂时不用执行原判刑罚。但要是还对犯罪分子判处了罚金,那么此时被判......

·一、上班路上出了交通事故谁赔偿?
      一、上班路上出了交通事故谁赔偿?可以由工伤待遇和交通伤残同时赔偿,因为这两者的构成要件之间有重叠的地方,所以只要同时符合以上两点,原则上都可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