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权的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商标权的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商标权的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商标侵权处罚标准
  
  (1)责令停止侵权
  
  具体措施如下: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三、商标侵权的立案标准
  
  刑法第七十一条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生活当中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比较多,就像恶意抢注其实也属于商标侵权。但是这些不同的商标侵权都会造成一个最终的结果就是,真正损害了商标所有权人的合法利益,那么商标所有权人对于别人肆无忌惮的侵权行为,应该果断采取维权手段。
  
  


·申遗不是抢注商标是否成立
      一、申遗不是抢注商标是否成立申遗不是抢注商标,提名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遗产项目,必须符合六项标准中的一项或几项方可获批,具体如下:......

·网络知识产权技术性冲突是什么?
      网络知识产权技术性冲突是什么?一、网络知识产权技术性矛盾冲突1.网络引发的著作权问题也可说是网络知识产权技术性冲突。在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人......

·商号与商标的区别有哪些?
      商号与商标的区别有哪些一、商号与商标的区别有哪些1、功能不同商标主要是用来区别商品的,代表着商品的信普,必须与其所依附的某些特定商品相联系......

·共同作品著作权的使用规范是什么?
      共同作品著作权的使用规范是什么?共同作品的著作权行驶规范根据作品的类型不同分成两类,第一类是关于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的权力行使规范,......

·著作权转让合同是否必须是书面形式?
      现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转让著作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故有观点认为,软件转让如果不签订书面合同,则一律无效。笔者首先强调的是:不反对在......

·商标注册要多少钱 商标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对于普通商标和注册商标,其实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注册商标是办理过登记备案的,此时受到法律的保护自然也会更多。而在我国,商标所有人要成为商标权人,......

·商标注册申请书格式
      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在我国是受到比较全面地保护的,侵犯他人商标的话,可能会被判处刑罚,还会承担一定的金钱上的赔偿,但是这前提是商标的所有......

·专利权保护的范围如何确定
      专利权保护的范围如何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法律效力所涉及的发明创造的范围。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

·个人著作权财产期限保护是怎么规定?
      个人著作权财产期限保护是怎么规定?个人著作权财产保护期限是: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

·外观设计的专利权条件是什么
      取得外观设计的专利权条件是什么《专利法》所规定外观设计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为:新颖性、美观性和合法性。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与其申请日......

·商标进行续展要不要登报?
      商标进行续展要不要登报?一、商标进行续展要不要登报?(一)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

·专利权人与企业关系是怎样的?
      专利权人与企业关系是怎样的?一项新的发明创造会申请专利,那么拥有这项专利的个人或者单位,也被称之为专利权人,而如果有企业需要用这项专利进行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