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经济补偿金是算应发工资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经济补偿金是算应发工资吗?经济补偿金是算应发工资,包括应缴纳的社保等。计算经济补偿金需要弄清晰发生劳动争议之日倒推十二个月的总收入计算出月平均工资,对于每个月的工资发放,应按应发工资计算,不考虑个人所得税或其他扣除。二、相关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计算方式,现行的核心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如下条款: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但是,该条款仍未明确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中的“工资”包含哪些内容,问题由此诞生。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对于经济补偿的月工资下了定义: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在计算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时,其工资除包括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外,还包括劳动者的加班工资。劳动者已领取的年终奖或年终双薪,计入工资基数时应按每年十二个月平均分摊。此条有一个隐含的意思,即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是指员工的应发工资,而非实发工资。问题由此延伸。这一断论显然是错误的,然而网上却以谬传谬,导致许多劳动争议因此发生!应得工资不等于应发工资,这原本是毋庸置疑的法律问题!然而,这确实不是个简单的问题。事实上,如果看不懂工资表、又没有见过数以百计的各种各类工资表,恐怕都难以应对这一问题。社会现在是存在着很多的经济补偿的,比如说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因为工资问题发生一些劳动争议,或者是被违法的辞退的话,就有这样的一种补偿费用,这样的一种补偿费用的话,通常都是纳入到社会保险,还有一些个人所得税的范围之内的。
  
  
  


·疫情不上班有基本工资吗
      疫情不上班有基本工资吗?因为疫情不上班有基本工资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

·员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协议怎么写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署的确定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其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其违约责任,劳动合同可以保障双方的权益,但是遇到员工因为......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处罚方法?
      在国家建设当中农民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也出现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处罚,这处罚为的就是利用法律保护弱势群体农民工的利益,让他们可以得到应有......

·如果员工因为工伤或者生病需要提出暂时停止工作或减少工作的
      如果员工因为工伤或者生病需要提出暂时停止工作或减少工作的,单位是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申请对员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那么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追尾后误工费原则上会赔偿吗?
      追尾后误工费原则上会赔偿吗追尾对方全责的事故原则上不会赔偿误工费的,对方只会支付修车本身的费用,不会支付其他的附加费用。除非事故的车辆属于......

·劳动合同纠纷的证据都有哪些
      对于劳动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处理,而若选择了诉讼的途径,就需要提供相关证据。那么,根据实践的经验看,......

·出差过程中的工伤认定规定是什么?
      对于工作者来说,很多时候需要去出差去办理公司分配的任务,出差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意外事故而给自己的身体健康带来一定的损害,同时也给自己经济上带......

·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有什么区别?
      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除了在字面上有所不同之外,两者依据的法律法规也有所不同,工伤鉴定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而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而伤......

·员工申请离职有经济补偿金吗
      员工申请离职有经济补偿金吗一、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是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比如“家里有事、个......

·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有哪些?由于工程的质量不仅关系者工程各方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也涉及到人们的生命安全,在个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之后,导致质量发......

·一、法律规定工资扣减误工费吗?
      一、法律规定工资扣减误工费吗?需要扣除误工费,毕竟误工费期间没有进行劳务工作,有关误工费的标准是:“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

·试用期期间有工资没有,试用期有没有工资
      在很多劳动者心里在试用期的时候尚不属于单位的正式员工,因此很多时候试用期就相当于做白工,白白的被差遣却拿不到薪水,那么从法律上面来看的话,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