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在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程序是怎样的(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对离婚与否、孩子的抚养问题、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全部达成一致,可以双方亲自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登记离婚。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在双方对离婚完全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如果因长期在外工作的原因,不便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可以参照诉讼离婚的方式在长期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离婚,一般法院会有相应的简便操作方式,针对这种一致的情况,一般当天可以办理完毕。(二)、诉讼离婚无论是对是否离婚还是孩子、财产分割哪一方面无法达成一致,一般都无法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只能由一方到法院。至于到何地法院起诉则是很重要的问题,此类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指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也有例外,如下列情况下,由原告住所地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2、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3、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离婚有两种方式1、行政方式,即,夫妻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2、诉讼方式,即,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或达不成协议的,应该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随着近些年来,个人思想文化的不断提高,您的思想也开放了很多。对于离婚您也看的比较淡,能合得来的情况下就在一起,不可以合得来的情况下就好聚好散。协议离婚很简单,双方只要带着离婚需要的证件,在工作日期间就可以随时办理离婚手续。
  
  
  


·一、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不公起诉期限规定是什么?
      一、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不公起诉期限规定是什么?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不公起诉期限规定是三年的时间。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再次请求......

·离婚没有抚养权对孩子有什么权利?
      离婚没有抚养权对孩子有什么权利?夫妻双方离婚时,有孩子的夫妻经常会涉及到争夺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诉讼中孩子的抚养权究竟要判给哪一方需要结合具体......

·民政局登记结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去民政局登记结婚其实也就是指男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因为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只有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构才能登记结婚。而此时作为当事人也是要按照......

·离婚
      离婚,如果有孩子就会涉及抚养费,那么离婚一方无工作抚养费该怎么支付呢,对于这种情况国家的有关法律虽给出了明确的规定双方共同承担相应的抚养费,......

·构成猥亵妇女罪会被怎么判刑?
      在地铁、公交车等交通工具上,有时候一些不怀好意的人会对妇女进行猥亵,严重损害社会风气。受害人应当果断报案,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

·女方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制度
      夫妻双方离婚以后的财产分割问题,这本来就是双方正常合法的权益。但是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在婚姻法当中有法律依据,也不是其中哪一方随随便便就可以......

·一、再婚前立好财产遗嘱婚后可以变更该遗嘱吗?
      一、再婚前立好财产遗嘱婚后可以变更该遗嘱吗?再婚前立好财产遗嘱婚后可以变更该遗嘱,《继承法》第20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

·离婚了孩子抚养权要怎么判
      离婚了孩子抚养权要怎么判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

·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该怎样确定
      夫妻中的一方需要起诉离婚的话,则首先要知道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该怎样确定,对此,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该怎样确定通......

·夫妻离婚抚养费法院判多少
      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会涉及到未成年子女抚养的问题。而此时确定由其中一方实际抚养子女之后,另一方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要是在抚养费数额......

·山东社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山东社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根据2018年1月22日修订的《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三十六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市、区)人......

·离婚原告应收集哪些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您只有搞清楚,自己应该收集哪些证据,才有可能胜诉,有可能达到自己的诉讼目的。那么,在实践中,作为离婚原告的一方究竟应该收集哪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