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新洗涤购销合同范本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最新洗涤购销合同范本 洗涤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买方) :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卖方) :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 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保洁用品及耗材并进行长期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货物,货物的规格、数量、价款等见附件 1《采购清单》 。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1 年,即自 2012 年 12 月 21 日起至 2013 年 12 月 20 日止。
  三、合同价款
   1、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单价见附件 2《货物价格表》 。
   2、乙方供货价格不得高于同一商品市面最低零售价格,甲方有权对价格提出质疑,乙方有义务对此作出合理解释。甲方如在其他处获知的货物价格低于乙方的供货价格,甲方有权按最 低价格结算。
  3、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货物价格下调,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更改《货物价格表》,同时乙方 不能以任何理由上调货物价格。
  4、甲方所需的货物如果《货物价格表》中未列出的,乙方须在 2 个工作日内将该产品价格以 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询价、比价后 2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采购。
  四、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在甲方每次向乙方提交《采购清单》后 3 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乙方承担运费和装卸货费用。货物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交货地点:收货人: 联系方式:甲方应在从乙方领受货物后当日进行验收。如甲方验收发现货物规格、质量、数量等不符合《采购清单》要求,乙方应在当日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没有在约定日期内对货 物规格、质量、数量等提出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并不代表甲方确认乙方产品完全无质量问题,如在质保期内货物发生甲方检验时无法发现的质量问题,则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承 担违约责任。
   2、乙方向甲方完成货物交付后,货物所有权从乙方转移至甲方。
  五、结算方式
   1、月付。每月月初前十个工作日(遇节假日则相应顺延至工作日)甲乙双方通过上月的《采购清单》确认上月所产生的采购费用。
   2、 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 3 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以支票的方 式支付。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按时付款。 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时付款的, 逾期每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项的 0.3% 违约金。 (2)接受货物。如果由于甲方原因未按本合同规定而拒绝接受货物,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 成的损失。 (3)由于乙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发票,导致延期付款,甲方不承担违约金。
  2、乙方责任
  (1)按时交货。如果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交货且甲方不能接受新供货期的,逾期每天应向 甲方支付未交货物价款 0.3%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2) 、乙方应保证所交付的货物是全新的,各方面符合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的质量、 规格要求。
  (3) 、“三包”条款。乙方提供的货物质保期根据乙方承诺或该产品标示的日期为准(取二者中最长的期限) 。 乙方保证在货物的质保期内, 对货物进行 “包修、 包换、 包退” 的三包服务, 直至货物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如果乙方经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的订 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之未尽事宜, 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均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授权代表人(签字) : 盖章: 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人(签字) : 盖章: 日期
  洗涤购销买卖中所签订的合同关系着买卖中责任问题,也关系者您的权利义务,因而洗涤购销合同范本对于是很有用的,在合同中对于洗涤用品的规格、质量、价格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说明,以及通常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等也要做出说明,当然对于出现的争议也可以约定解决的方式等。


·代理商与商家合同未生效能否解除?
      代理商与商家合同未生效能否解除?代理商与商家合同未生效不能解除,首先,我们要知道,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时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如果合同的双方对合同的......

·合同诈骗的主体包括哪些?
      合同诈骗罪属于诈骗类犯罪中特殊的一种,即此时进行诈骗行为基本都是发生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而因为涉及到合同的问题,因而往往造成的损害也......

·旅游合同纠纷案例带给我们什么启示?
      旅游合同纠纷案例带给我们什么启示?旅游合同纠纷案例一、简要案情原告冯某诉称,2004年6月9日,原告所在单位组织员工与被告深圳市某国际旅行社......

·终止合同是否需要赔偿
      终止合同是否需要赔偿一、终止合同是否需要赔偿解除合同后是否都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可以分别不同情况: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

·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有哪些种类按其买卖合同的性质划分,大致可分为:工矿产品买卖合同、农副产品买卖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知识产权买卖合同四大类(知识产权......

·一、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解除合同权利是否存在?
      一、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解除合同权利是否存在?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解除合同权利是存在的,当双方能够达成一致的话,就可以将合同解除,当租期未届满时,......

·一、签了不定期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签了不定期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可以随意辞职。第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对合同期限的描述,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

·若入职没签合同被劝离职怎么办
      入职合同的签订,代表着你已经正式成为该企业单位的员工,入职合同是一份很重要的书面协议,它受相关劳动法保护的,在实习期结束后,用人单位会提供一......

·质押合同期限是多久
      质押合同期限是多久一、质押合同期限是多久质权是属于物权的范畴,本身并无时间限制,质权从质押物交付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质押物的......

·合同法规定的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多少年?
      合同法规定的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多少年?合同在成立以后是可以撤销的,但是很多人对于合同的撤销权并不是很了解,对于这一权利的行使期在各国法律中均......

·终止合同违约金界定在什么范围
      终止合同违约金界定在什么范围对合同终止后,当事人能否主张违约责任,应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而定。一、当事人协议终止合同的,不论终止原因是什么,也......

·关于期货合同纠纷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期货合同纠纷问题是如何规定的?期货是以大众产品为标的标准化合约,这里的大众产品可以是农产品、石油等。可以看出,期货不是实实在在的货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