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到期辞退有补偿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三、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四、如果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既然《劳动合同法》无溯及力,则其对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无法律效力。因此,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是正确的,事实证明,我所代理的一些劳动案件,也是根据第二种观点进行裁判的。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综上所述,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在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时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就会终止,这是属于法定终止的情形。不过,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的一个月,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的要求,劳动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看是否需要续签。是否续签劳动合同,这就关系到合同到期后的补偿问题,因此要引起重视。
  
  
  


·故意降低工资辞退员工合法吗?
      故意降低工资辞退员工合法吗?一、故意降低工资辞退员工合法吗?单位单方降低工资实际上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是一种严重违法、违约的行为。劳动......

·员工因打赌点燃酒精导致火灾怎么处罚
      员工因打赌点燃酒精导致火灾怎么处罚一、员工因打赌点燃酒精导致火灾怎么处罚员工因为打赌而点燃酒精导致工厂发生火灾的,因为员工在主观上并不是......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如何处罚
      原则上,我国是禁止用人单位招用童工的,当然现实中也有特殊的情况。而要是用人单位出现了非法招用童工,那此时就会依法追究单位的法律责任,对单位作......

·员工入职隐瞒怀孕违法吗?
      员工入职隐瞒怀孕违法吗员工怀孕是其个人隐私,此不属于劳动者必须如实说明的内容,其有权不予告知,且怀孕是女性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是基本人权。用......

·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一、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1、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

·劳动者还没入职可以走吗?
      当我们需要寻找一份工作的时候,总会比较关注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以及工作福利等内容,但是实际上,人事部门在招聘时所做的承诺在工作中会得......

·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中包括哪些方面?
      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中包括哪些方面?建筑工程质量即工程项目质量,是指在国家法律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因为建筑安......

·劳动争议调解属于行政调解吗?
      劳动争议调解属于行政调解吗?在我国,对于劳动争议调解和行政争议调解国家分别设置了不同的调解机构和不同的调解程序。但是,不少的职工朋友在发生......

·一、劳动合同十年以上解聘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劳动合同十年以上解聘赔偿标准是多少?劳动合同十年以上解聘赔偿标准是10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大学生签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大学生签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1、必须清楚地知道和自己签约的单位究竟是哪个单位签协议的时候要看清合同双方。通常劳动合同只会出现两方,一方为用人单......

·处于怀孕期间请病假工资要怎么算
      在长病假前六个月内,企业支付病假工资,具体标准如下: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

·工商局年审营业执照原因,检验办法是什么?
      为了方便多数企业的正常运营,同时提高工商年检工作的效率,根据相关规定,内资企业、外资代表处和个体商户都要参加年度工商年检审核,然而很多人并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