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担保的形式包括了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债权担保的形式包括了哪些
  
  一、债权担保的形式包括了哪些
  
  常见的债权担保形式一般有以下五种:
  
  第一、质押,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可以质押的权利有: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汇票、支票、本票等。
  
  (一)动产质押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权利质押
  
  可以质押的权利有: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汇票、支票、本票等。
  
  第二、抵押;《担保法》规定,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担保法》规定,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三、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四、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留置。留置权主要适用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债权。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条
  
  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
  
  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债权担保主要是为了债权的实现,可以视为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不过,在上述几种债权担保形式中,对应的也有注意保障债务人的权益,赋予了债务人一些抗辩权利,用以对抗债权人,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但对于债权担保,需要由债权人与债务人作出协商,除非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必须要有债权担保。
  
  


·有借条没对方身份证可以进行起诉吗
      有借条没对方身份证可以进行起诉吗一、有借条没对方身份证可以进行起诉吗向法院起诉,可以不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号码,只要能够提供被告的住址就行。......

·民间借贷借钱不还怎么办
      起诉。1、民间借贷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追讨。2、债务应当偿还,经债权人催要拒不偿还的,由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如债务人暂无偿还能力的,......

·离婚协议一方净身出户的条款有效吗?
      有的夫妻在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可能会约定一方在离婚的时候净身出户,不分得一点财产。那么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净身出户的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相......

·因个人侵权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认定吗?
      因个人侵权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认定吗?因夫妻共同原因导致的个人侵权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但如果另一方并不知情,那么则不属于共同债务,可以由一方承担......

·追讨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追讨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是法律对某项权利保护的期间,错过了这段期间,该项权利则不会受法律的保护。如果双方之间因为债务问题而产生了纠纷......

·老外拖欠货款怎么办?
      老外拖欠货款怎么办?有什么办法老外拖欠货款怎么办1、委托债务人所在地律师,通过非诉讼方式追收货款。一旦通过自行友好协商不能收回货款,可......

·欠款起诉期限是多久时间?
      欠款起诉期限是多久时间?欠款属于民事纠纷,民事中的普通诉讼时效是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

·如何进行债权债务确认?
      如何进行债权债务确认?一、如何进行债权债务确认?原告一般会提交有被告本人签字、单位盖章或单位工作人员签字的借条、借据、欠条、收货条、收货收......

·追收钱款的三个要素
          1、未过诉讼时效    欠款起诉的时效是欠款期限届满后的2年,超过2年起诉法院会判决原告败诉。&nb......

·有限公司拖欠货款法人承担的责任
      有限公司拖欠货款法人承担的责任一、公司法人的定义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

·个人独资企业欠债股东用还么?
      个人独资企业欠债股东用还么?个人独资企业欠债股东需要还债,个人独资企业一般属于个体户,只能由本人承担相关债务。依照公司法相关法知律规定,如果公......

·追讨欠款法院怎么收费?
      追讨欠款法院怎么收费?一、追讨欠款法院怎么收费讨债起诉,诉讼费的收费标准与诉讼标的有关。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案件受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